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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戏剧学院2020年表演(音乐剧)专业招生考试规程(调整版)
一、考试内容:
(一)初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评定。初试为非现场考核,考生须在2020年4月20日9:00至27日20:00期间登录小艺帮APP在线录制视频作品并实时上传。)
1.录制内容(总时长2分钟以内):
(1)考生基本信息(考生仅报身高、体重、年龄,不可透露姓名、准考证号、就读学校等任何个人信息),视频时长在15秒以内;
(2)语言:自备中外小说、散文、诗歌或寓言一段,时长在30秒以内;
(3)演唱:自备歌曲一段(清唱、无伴奏),时长在45秒以内;
(4)舞蹈:自备舞蹈一段(舞种、风格不限,无伴奏),时长在30秒以内。
2.录制要求:
(1)光线采用室内自然光条件即可,录制保持顺光方向,光线明亮,请勿使用其他特殊照明装置。
(2)场地空间应适合所展示的科目需要,避免背景杂乱,环境要求安静。
(3)横屏拍摄,录制顺序依次为:考生基本信息→语言→演唱→舞蹈。
(4)景别分别为:“考生基本信息”为中景(半身);“语言”为中景(半身);“演唱”为中景(半身);“舞蹈”为远景(全身)。
(5)录制视频作品时不可使用伴奏音乐。
(6)考生一律穿平底鞋,不允许化妆、戴美瞳、戴眼镜,不允许穿演出服。须穿纯色紧身练功服(无花色、无图案、无字母)、舞蹈鞋或运动鞋,需束发,无刘海,露出完整清晰的脸部。
(7)视频作品一镜到底,不间断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步录制,期间不得转切画面,不可美颜,不可特效处理,不允许对画面和声音进行任何后期制作与修改剪辑,保持素材完整真实。
(8)视频中只允许出现考生本人,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
(9)录制过程中请勿出现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就读学校等任何关于个人信息的语言或者标记,着装不得有特殊标记,如有不符,一旦查实,将按照违规处理。
(10)录制过程中除录制设备外,不得使用电子设备,如:智能手表、耳机等。
(11)其他要求另见《上海戏剧学院2020年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调整方案》。
请考生严格按照上海戏剧学院提供的视频模板及上述要求进行初试视频作品录制。如有摄录条件不足等特殊困难,可向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办提出相关说明,由学校协调考生所在地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为困难考生提供帮助。
(二)复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评定。复试为现场考试,高考结束后进行,具体考试时间以上戏本科招生网公布的为准。)
演唱:自备两首歌曲,一首中文歌曲,一首英文音乐剧曲目。2.舞蹈:自备两段舞蹈,一段任何舞种风格的舞蹈片段,一段音乐剧中的舞蹈片段。
语言:朗读(现场抽题)
表演:命题表演(现场抽题)
(三)三试:(满分100分。三试为现场考试,高考结束后进行,具体考试时间以上戏本科招生网公布的为准。)
演唱:自备一首有别于初试、复试演唱过的英文百老汇音乐剧曲目。考生必须自带五线谱伴奏谱(考场配有钢琴伴奏)。
舞蹈:自备形体技巧展示;即兴形体模仿。
语言:自备两段念白台词:
(1)阿瑟•米勒话剧《桥头》中任选一段念白;
(2)郭沫若话剧《蔡文姬》中任选一段念白。
表演:即兴小品
英文个人介绍及现场口语交流测试
1-5项考试内容满分为90分)
乐理、视唱练耳(10分):乐理、模唱音程、视唱乐谱(两升、两降)。
1.复试的舞蹈科目请自备伴奏音乐,仅限U盘存储,且U盘内仅伴奏音乐一个文件。
2.复试和三试的演唱科目,考生必须自带五线谱伴奏谱,考场配有钢琴伴奏。
3.男女考生一律不允许化妆,不允许戴美瞳,须穿纯色紧身练功服(无花色、无图案、无字母)、舞蹈鞋或运动鞋。
二、录取办法:
(二)专业合格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自主划定的本科最低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择优录取。男女比例大致为1:1。
(三)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者优先录取。(若达“一本线”的考生超出该专业招生计划数,则仍依据该专业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四)录取完成后,做好复核和复测工作。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将在开学后三个月内组织复核、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会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视频材料、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