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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公告

上海戏剧学院2020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考试规程(调整版)

  一、 考试内容

  (一)初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评定。初试为非现场考核,考生须在2020年4月20日9:00至27日20:00期间登录小艺帮APP在线录制视频作品并实时上传。)

  1.录制内容:自备叙事散文朗诵(脱稿)

  2.录制时长:90秒

  3.录制要求:

  ① 采用室内自然光条件即可,录制保持顺光方向,光线明亮,请勿使用其他特殊照明装置。

  ② 场地空间应适合所展示的科目需要,建议使用证件照式浅蓝背景或干净无参照物的白墙,避免背景杂乱。

  ③ 录制采取固定近景(胸部以上)或中近景(腰部以上)景别,竖屏拍摄。不要切换其他景别或进行其他各种动态表现。为了更好地展示自己的特点与专业能力,请考生注意管理自己的表情与动作。

  ④ 录制时请勿化妆、戴美瞳、佩戴首饰,勿穿着过于夸张的服饰。服饰与背景颜色注意差别,避免细条纹、白色或者款式过于宽大、图案比较繁复的服饰。

  ⑤ 无刘海,露出完整清晰的脸部,包括额头、颌骨与下巴等。

  ⑥ 视频作品一镜到底,不间断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步录制,期间不得转切画面,不可美颜,不可特效处理,不允许对画面和声音进行任何后期制作与修改剪辑,保持素材完整真实。

  ⑦ 视频中只允许出现考生本人,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

  ⑧ 录制过程中请勿出现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就读学校等任何关于个人信息的语言或者标记,着装不得有特殊标记,如有不符,一旦查实,将按照违规处理。

  ⑨ 录制过程中除录制设备外,不得使用其他电子设备,如:智能手表、耳机等。

  ⑩ 其他要求另见《上海戏剧学院2020年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调整方案》。

  请考生严格按照上海戏剧学院提供的视频模板及上述要求进行初试视频作品录制。如有摄录条件不足等特殊困难,可向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办提出相关说明,由学校协调考生所在地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为困难考生提供帮助。

  (二)复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评定。复试为现场考试,高考后进行,具体考试时间以上戏本科招生网公布的为准)

  1.指定文稿朗读

  2.指定话题评述

  3.才艺展示:每位考生单独展示除朗诵等语言类以外的特长和才艺,无伴奏。

  (三)三试:(满分100分。三试为现场考试,高考后进行,具体考试时间以上戏本科招生网公布的为准)

  1. 面试:主持能力测试(70分)

  2. 笔试:文化艺术综合素质测试(30分)

  ★复试、三试注意事项:

  1.着装得体,便于考试。

  2.男女考生均不允许化妆,不允许戴美瞳,不允许佩戴首饰,不得穿高跟鞋(包括内增高),不得穿长裙。

  二、录取办法:

  (一)三试成绩为最终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按男、女生分开,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一般按招生计划数的三倍左右确定专业合格名单,发放专业合格通知书。

  (二)专业合格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自主划定的本科最低分数线的基础上,且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5分(150分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男女比例大致为1:1。

  (三)语文单科不低于95分(150分制)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者优先录取。(若达“一本线”的考生超出该专业招生计划数,则仍依据该专业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四)录取完成后,做好复核和复测工作。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将在开学后三个月内组织复核、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会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视频作品、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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