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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学院国际法系简介
外交学院国际法系是1995年经外交部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外交学院教学机构,其前身是1955年建立的外交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外交学院是我国最早开设国际法课程的高等院校之一,自1977年起招收国际法硕士研究生,并从1996年开始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目前,国际法系承担着培养法学专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教学任务,具有法学学士学位、国际法专业法学硕士学位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与外交学系联合授予外交法博士学位、与国际关系研究所联合授予国际政治与国际法博士学位。2012年,外交学院国际法系被中央政法委和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首批“涉外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单位”。
作为教育部批准的首批“涉外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外交学院国际法系的目的和宗旨在于为国家培养外交特色鲜明、外语优势突出、法律功底扎实的高层次复合型涉外法律人才。基于这一宗旨及目标,国际法系培养学生的重点在于:国际法专业知识的系统讲授、国际法专业英语的深入强化、国际法领域实践创新能力的全面提升。
与国内其他法学兄弟院校相比,外交学院国际法系具有独特的国际法教学、科研及实践方面的资源优势。外交学院直属外交部这一体制资源优势,为国际法系教师和学生提供了从事外交、外事实践,以及获得第一手国际法律信息资料的渠道和便利,也为学生毕业后到外交部及其他涉外法律部门工作创造了优越的条件。中国国际法学会秘书处设在外交学院国际法系,这为国际法系师生提供了国内一流的国际法研究、交流、学习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