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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商贸职业学院-高校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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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政策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学生资助你问我答

1.我是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可以得到哪些资助?

答:开学前,你可以到当地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如果您的家庭在中西部地区,还可申请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开学时,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入学后可以向学校申请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和学校、社会等设立的助学项目。

2.大学里有哪些资助政策

答:在专科阶段,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应征入伍资助、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等。

3.  申请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向学校交哪些材料?

答:如果你初次申请,先填写《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家庭情况调查表》(《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入学后再登陆学工系统填写个人认定申请信息。建档立卡、低保、特困供养家庭学生及残疾学生提交扶贫、民政或残联等相关部门核发的证明材料时以“学号+姓名文件夹形式命名上交班级。

4.什么是“绿色通道”?

答:指各我校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暂缓缴纳学费、直接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再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资助的一项制度。

5.  什么是国家助学金?

答:国家助学金是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助学项目,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平均资助标准是每人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可以分特殊困难(4300元)、困难(3300元)、一般困难(2300元)三档。

6. 什么是国家励志奖学金?

答: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人每年5000元。

7.怎样申请、评审、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

答: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完成第一年学业后就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930日前,学生要向学校递交《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学校会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颁布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本校制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报经我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批准后,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籍档案。

8.什么是国家奖学金?

答:国家奖学金是国家出资设立的最高荣誉奖,奖励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人每年8000元。

9.怎样申请、评审、发放国家奖学金?

答:符合条件的学生学生在完成一年级学业后就可以申请。每学年评选一次。我校根据有关规定(详见财政部、教育部颁布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本校制定的具体办法评审,于每学年开学初开始评审,报经教育部批准后,我校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10.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可以同时获得吗?

答:在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金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但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兼得。

11.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

答:国家助学贷款是银行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无抵押和担保的信用贷款,国家承担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本专科生每人每年贷款最高不超过8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我校主要办理的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2.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接受高等教育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读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或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目前,全国大部分省份都开展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13.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怎么确定?

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执行。

14.国家助学贷款的利息怎么支付?

答: 借款学生就读本专科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国家财政补贴,学生本人不需要支付利息。本专科毕业后如果继续攻读全日制研究生,可向相关部门书面申请,研究生期间也不需要本人支付利息。毕业后如果就业,毕业后的利息由本人承担。

15. 如果借款学生在校期间休学,需要支付贷款利息吗?

答:借款学生在读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应向经办机构提供书面证明,由经办机构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学生本人不需要支付利息。

16.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多长?

答: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后的还贷期限相应缩短。

17.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答: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研究生培养单位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等教育在读的本专科学生、预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18. 怎么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19.借款学生在毕业时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如果学生直接就业,只要在毕业离校前与经办银行签订还款协议,选好开始偿还本金的时间,不要因选择不当造成还款违约。如果毕业后继续读研,要在毕业前向学校相关部门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和贴息申请,并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相关证明。审核通过后,继续享受国家助学贷款。

20.借款学生从什么时间开始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答:学生在校及毕业后3年期间为还本宽限期,学生可以在毕业后三年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毕业后13年内还清全部贷款。毕业后,如果工作单位、家庭地址、联系方式变化,应及时通知经办银行和毕业学校。国家鼓励毕业后收入较好的贷款学生提前还清贷款本息。

21.借款学生可以采取哪种方式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答:银行通常为借款学生设计了两种还款方式: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期偿还本息金额相等,还款压力平均分布;等额本金还款法初始每期的还款金额较多,以后每期的还款金额较少,还款压力呈前紧后松分布。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支付利息总额略高于等额本金还款法。

22.借款学生毕业后到外地如何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答:借款学生毕业后到异地工作的,可采取通过经办银行异地分支机构汇款到贷款银行的方式归还贷款。

23.如果借款学生发生违约行为,会承担什么后果?

答:借款学生如果没有按照与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银行将对违约还款金额进行罚息。银行还会将违约情况记录在案,以后借款学生的个人消费信贷将会受到很大影响。如果连续拖欠还款,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违约人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如果借款学生严重违约将会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4.哪些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可以享受资助?可以享受什么样的资助?

答: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这些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可以享受国家资助。应征入伍学生不受专业限制,服兵役的年限为2年。

上述符合条件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国家会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学费补偿或者是助学贷款代偿的标准是,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能超过8000,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或入学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我校为五年制高职四年级五年级和三年制普通专科就读期间或毕业后服义务兵役的学生均可申请此资助。

25.我想应征入伍并申请国家资助,但是不知道在哪里可以拿到申请表?

答:可以在每年夏秋季征兵开始之前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为http://www.gfbzb.gov.cn)进行报名,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交至我校保卫处咨询办理相关工作。

26.我是今年入伍的大二学生,在校期间学校给我免除了学费,我还能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吗?

答:不能。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以及定向生、委培生和国防生,还有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到部队参军的学生,不享受资助。

27.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大学生的年龄是怎样规定的?

答:对在校男生的要求是年满18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对在校女生的要求是年满1820周岁,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

28.什么是士官?与义务兵有什么区别?

答:我军现役士兵包括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为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为士官。士官是军事人才的组成部分,是部队作战训练、教育管理和武器装备操作使用、维护修理的重要骨干。士官的来源渠道包括从服现役期满的义务兵中选取、从军队院校毕业的士官学员中任命、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士官按照军衔等级分为初级士官、中级士官、高级士官,并实行分级服现役制度,分级服现役年限为:初级士官最高6年,中级士官最高8年,高级士官可以服现役14年以上。士官实行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2年,按照军衔等级分为上等兵、列兵,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按照军衔和服现役年限发放津贴。

29.2013年下发的《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将往届毕业生新纳入了资助范围。这里的“往届毕业生”是如何界定的?

答:指在2013年及以后年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0.我是一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本科毕业生,符合国家资助条件。大学四年期间我申请了两年的国家助学贷款,每年6000元,共计12000元。大学四年的学费每年5000元,共计20000元。请问,我可以申请学费补偿还是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可以享受多少钱的资助?

答:可以自己选择申请学费补偿或者申请贷款代偿。如果申请学费补偿,可以获得20000元资助,但学校要根据获学费补偿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偿资金必须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规定,先将资金用于偿还12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剩余的8000元退还学生。如果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可以获得12000元资助,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31.我是本科毕业生应征入伍,大学四年期间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每年6000元,共计24000元。请问在办理贷款代偿资助时,利息怎么计算?

答: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之和进行计算(利息起止时间为从个人计息开始到贷款全部偿还之前)。

32.我是2008年入伍的大学生,当时是服义务兵役入伍的。义务兵役期满后又转为士官,继续在部队服役,于2013年退伍并复学,继续读大三。请问,我可以享受什么样的资助政策?

答:自2009年开始,国家对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给予资助;自2011年开始,增加对高校在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资助。您是2008年入伍的,可以在2013年退役复学后,按应完成国家规定的修业年限的剩余期限,享受学费减免。

33.我是2012年底入伍服兵役的高校学生,但由于当时对相关政策不太清楚,未能及时申请国家资助。请问,我可以补申请吗?还能不能得到资助?

答:可以补申请。根据补办相关手续,将有关材料按要求提交到我校保卫处,就可以了。

34.按照2013年新的资助政策,还有高校“翌年毕业生”这个概念吗?还可以享受这一政策吗?

答:自2013年起,全国征兵时间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从原来的11月份征兵,调整到8月份征兵,此时,学生正好完成一整学年的学业。2013年出台的资助政策中,明确提出资助对象为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前所说的翌年毕业生,可以在入伍时按照在校生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入伍前已达到的修业规定年限,即为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退役复学后,还可以按照应完成国家规定的修业年限的剩余期限,申请学费减免。

35.专升本的毕业生应征入伍如何享受资助?

答:专升本的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年限,分别按照完成本科学习任务规定的学习时间计算。

36.我读的是专升本(学制3+2)。我在本科一年级时应征入伍,请问学校是应该一次性补偿我大专三年和本科一年的学费,等我退役复学后再对本科最后一年的学费进行资助吗?

答:专升本学制的在校生,在本科学习阶段入伍的,以本科已学习时间计算,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前专科学习时间不计入资助范围;退役复学后,可对应完成国家规定的本科修业年限的剩余期限,申请学费减免。因此,您在入伍时可申请本科一年的学费补偿;退役复学后,再申请一年的学费减免。

37.我是中职高职连读的学生,现在正在上高职。我应征入伍的话,可以享受几年资助?

答:中职高职连读学生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按照高职阶段实际学习时间计算。您在高职阶段一共学习多少年,就享受多少年的资助。

38.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退役后可以复学还享受相应的学费资助政策。其他的一些优待政策,像入伍后参加军校考试、选取士官,复学后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学费减免等资助,以及参加专升本、研究生考试、调整专业、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等等,这些优待政策的具体办法是按照国家和军队出台的文件及各地、各高校制定的实施细则执行。

39.我退役复学后,是要先向学校交学费,然后再申请学费资助,还是可以直接申请学费资助,而不必学生本人先交学费?

答:我校先交学费,再办理学费资助,财务处会在秋季学期末将学费补偿打款给学生,若家庭经济困难无法先交学费的,可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缓交学费。

40.因个人原因被部队退回的学生,已获补偿、代偿的经费要被收回吗?

答:需要退回。因本人思想原因、故意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等行为造成退兵的学生,学校取消其受助资格,并不得申请学费减免。已补偿的学费或代偿的国家助学贷款资金由学生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收回;如学生返回其原就读高校,已补偿的学费或代偿的国家助学贷款由学生原就读高校会同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收回。

41.哪些学生可以享受直招士官资助政策?

答:主要有两类:一是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为部队士官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以及成人高校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二是纳入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直接招录或选拔补充为部队士官的定向生。

42.什么是直招士官定向生?

答:直招士官定向生是指通过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途径,经高考选拔,在普通高等学校定向培养,毕业后直接补充到部队相应专业技术士官岗位服役的全日制高校学生。也就是说,定向生在入学时就确定了毕业后要到部队以士官身份服役。目前定向生全部为专科(高职)学生。定向生完成2.5学年相应课程且修满规定学分后,于第3学年的12月份办理入伍实习手续,开始入伍服役。

43.我从学校直招士官,可以享受什么样的国家资助?

答:如果符合资助条件,将对您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您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者代偿,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44.直招士官的高校毕业生如何申请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答:首先在入伍时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在首页点击直招士官报名,完成用户注册并登录报名页面(已经注册的学生直接登录),点击左侧栏直接招收士官定向培养士官按钮进入并填报相关信息后,直接打印《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邮寄给原就读学校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如果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还需要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学校收到《申请表》以后,会对《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对《申请表》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学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将《申请表》交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由该部门核实入伍情况后,在《申请表》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学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因故丢失的可向入伍地县级征兵办补办)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收到后,会对各项内容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向学生进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45.直招士官资助政策中符合条件的“往届毕业生”是如何界定的?

答:指在2015年及以后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46.直招士官在学期间学校已经免除了学费,还能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吗?

答: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不享受这一资助政策;减免部分学费的学生,按减免后实际缴纳的学费进行学费补偿。

47.我符合直招士官资助条件,但大学期间只有一部分学费是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解决的,应该申请学费补偿还是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答: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就高的原则选择申请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例如,大学四年期间申请了两年的国家助学贷款,每年6000元,共计12000元;大学四年的学费每年5000元,共计20000元。如果申请学费补偿,可以获得20000元资助,但学校要根据获学费补偿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偿资金必须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规定,先将资金用于偿还12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剩余的8000元退还学生。如果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可以获得12000元资助,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48.直招士官在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时,利息怎么计算?

答: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之和进行计算(利息起止时间为“个人计息开始”至“贷款全部偿还”贷款全部偿还)。

49.专升本、中职高职连读的毕业生直招士官如何享受资助?

答:这两类都只针对最高学历阶段进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也就是专升本、中职高职连续的毕业生直招士官,分别补偿或代偿本科、高职学习阶段的学费或贷款。

50.什么是勤工助学?

答: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学生通过勤工助学能够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同时培养自立自强精神,增强社会实践能力,缓解经济压力。

51.怎样参加勤工助学?

答: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请,接受培训和安全教育,再由学校统一安排岗位。学校严格审查校外用人单位资质、签订劳动协议等切实可行的措施。学校不会安排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健康的劳动,任何单位不得占用学生上课、考试和实习等正常教学时间安排学生从事勤工助学活动。

52.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可从哪些渠道获得劳动报酬?

答:参加校内非营利性单位的勤工助学活动时,报酬由勤工助学管理服务组织从专项资金中支付;参加校内营利性单位活动或有经费专项的勤工助学活动时,由用人单位支付或从项目经费中开支;参加校外勤工助学时,由校外用人单位支付。

53.勤工助学报酬怎样计算?

答:校内固定岗位的勤工助学报酬按月计算,酬金原则上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校内临时岗位的报酬按小时计算,不低于8元人民币。校外勤工助学的酬金标准不低于学校所在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数额由协商确定,并写进聘用协议。

54.勤工助学有时间限制吗?

答:有时间限制,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55. 勤工俭学要注意哪些安全方面?

勤工俭学要量力而行、学业为主、避免风险。勤工俭学要找适合自己的事情做,扬长避短,发挥特长,切不可找赚钱多、风险大的工作,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签订合同,保护自己的劳动所得。

56. 什么是学费减免?

答:我校对家庭贫困的学生交学费有资助,分为缓交和减免方式。缓交学费是在学校财务处规定的扣费期内无力交纳或足额交清学费和住宿费的学生实施一项暂时资助措施;减免学费是学校对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实行的一项资助措施。具体详见《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学费“缓、减、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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