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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2021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吉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坐落在吉林省长春市。学校始建于1946年,1960年被列为国家重点大学,1984年成为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的22所大学之一,1995年首批通过国家教委“211工程”审批,2001年被列入“985工程”国家重点建设的大学,2004年被批准为中央直接管理的学校,2017年入选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一、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2021年教育部及生源省(市)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
2.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2021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并达到本科合格要求。我校录取时认可各省(市)专业统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再举行校考。
3.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须达到生源省(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以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须达到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具体以教育部和生源省(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为准。
二、招生计划、学制、学费
总计划:30人,学制:4年,学费:12000元∕年。
招生省份:天津、辽宁、黑龙江、河南、江西、安徽、浙江、湖南、四川等9省(市)。
三、录取原则
1.各省(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各自的投档规则进行投档; 我校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进档考生将作退档处理,请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务必确认符合我校报名条件。
2.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被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文、理科考生统一排队,按照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省统考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总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3.对部分严格区分文科计划和理科计划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只招收文科考生。
四、其他
1.入学报到后,我校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学校监察处及社会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邮箱:jjcc@jlu.edu.cn。
3.本简章及未尽事宜由吉林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邮编:130012
咨询电话:
吉林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0431-85168305
吉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0431-85166025
吉林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