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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警官职业学院-高校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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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介绍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法律一系

一、基本情况

法律一系前身为法律系,创办于2000年6月,2007年7月更名为法律一系,所属3个专业,即《 法律事务》专业、《 法律事务(经济法方向)》和《 法律事务(行政法方向)》专业。2009年整合为《法律事务》一个专业招生。2017申报《知识产权管理》专业获得审核批准,2018年秋季开始招生。

自2000年法律一系法律事务专业招生至今,二十一年来的发展和建设,取得一系列的成绩,获得社会认可:2005年省级教学改革示范专业、2012年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013年省级专业教学团队,2016年省级骨干专业,2019年国家级专业。

法律一系现有专兼任教师44名,教授和副教授12人,讲师29人,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学历的人有22人,其余均具有为本科学历,具备“双师”资格的教师24人。专业教师分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河海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安徽大学、安徽师范大学等高等学校的法学专业,专业背景深厚。1名教师获得省级教坛新秀称号。4名教师获得院级教学名师称号。此外,具有校外兼职教师17名,他们分别来自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等政法机关和法律服务单位。

同时,法律一系每年要承担或完成省级及校级教研、科研课题2至3个。近年来,我系教师发表国家级论文5篇,省级累计50余篇。

学生全部实行警务化管理,严格要求,严格管理。管理人员素质好、水平高。

二、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养

(一)指导思想

1.更新教育思想观念,以社会对法律事务专业人才需求为依据。坚持“两个能力和一个素质(即应试能力、应用能力和军人素质)”的育人目标和“立足行业,面向政法,服务社会”的基本指导思想,转变教育观念,树立科学的人才观、质量观、教学观。突破传统思想的束缚,真正实现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

2.改革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以培养岗位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为宗旨。以法律职业技术工作领域或岗位(群)的技术应用能力和基本素质培养为主线,根据本地区和本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专业的人才培养规格和人才知识能力素质结构。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确定知识、能力、素质三位一体的新型培养结构,培养政治上合格、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敬业精神,适应第一线工作需要的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的应用性人才。

3.调整课程体系,以切实提高学生全面综合素质为基础。以专业技术应用能力和基本素质为主线设计培养计划,构建具有行业特色的理论教学体系和实践教学体系。尤其是要突出技能课程和实践课程,使之与理论教学相辅相成,相互融合,将学生培养成为专业知识扎实、动手能力强的应用性复合型人才。

4.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以真正实现“立足行业,面向政法,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为目标。按照“实际、实用、实践”的原则改革专业的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及教学方法手段。

5.强化产学研结合,以学校与社会用人部门结合、师生与实践劳动者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为人才培养的基本途径。大力加强实践教学环节与实训基地建设、“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和专业教材建设,努力办出自己的特色。

(二)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

1.培养目标。法律事务专业是高等法律职业教育中独立的学业门类。其培养目标是:为培养掌握法律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运用法律知识分析和处理法律实务问题的基本能力,能够从事在基层政法机关、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区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2.职业面向。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从业人员(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等)提供辅助性法律专业服务的职业或者面向基层、社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业。

3.基本要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使学生在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通过三年的高职教育,应使学生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原理,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素质,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正义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为社会主义法治而献身的精神。

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和较强的法律意识,掌握法律事务专业的基本理论和专业技能,熟练地应用相关法律知识和法律规定办理各类法律事务,解决各类法律纠纷。

具有与法律实际工作相适应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知识和文化素养,具有较强的思维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具有独立获取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及操作技能,取得相应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具有较强的英语阅读能力和一定的听、说、写、译能力,取得相应英语应用能力证书。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能妥善处理各种人际关系,具有一定公共关系协调能力。

具有劳动光荣的观念,自觉参加各种公益活动,参与社会实践;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具有健康的体魄,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掌握一定的警体技能。

(三)学制和招生对象

学制三年,招收高中、中专及职高毕业生。

(四)课程设置

课程分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公共课包括:思想道德修养、毛泽东思想概论、形势与政策、体育、就业指导、文献与信息检索、英语、计算机、应用写作(含申论)等9门;专业课程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和综合实训课程。必修课包括:《法理》、《宪法》、《民法原理与实务》、《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刑法原理与实务》、《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劳动法原理与实务》、《经济法原理与实务》、《商法原理与实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原理与实务》、《婚姻法》、《知识产权法》、《合同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16门课程;综合实训课包括《中文速录》、《法律文书写作》、《律师公证实务》、《调解工作与实务》、《案例分析》、《行政测试能力》等6门课程;专业限选课包括《法律思维与法律方法》、《法律逻辑》、《社会心理学》、《经济学基础》、《书记员工作概论》等课程。其中,《民法原理与实务》为司法部精品课程;《法理学》、《知识产权法》、《国际法》课程为省级精品课程;《宪法》、《民事诉讼法》、《国际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原理与实务》、《国际私法》、《合同法》、《商法原理与实务》、《劳动法原理与实务》、《案例分析》等为院级精品课程。

三、知识产权管理专业人才培养

(一)培养目标和职业面向

1.培养目标。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人文素养和职业品格,知晓法学基本理论知识,熟悉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和相关政策,增强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技能,能够从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获取、实施及维护、知识产权代理与服务、司法审判辅助和各类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2.职业方向。本专业毕业生职业面向广大中小企业、各类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司法机关、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可以就业的岗位有:中小企业法务专员;专利、商标事务所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从事、版权代理、商标代理、专利代理等专门知识产权事务工作;公、检、法等政法机关从事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侦查或审判辅助工作;版权局、商标局、专利局、科技局等部门从事知识产权管理事务工作。

(二)培养规格

知识产权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既要注重培养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基础知识与技能,又要注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

知识结构要求:

(1)掌握毛泽东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础知识,以及思想道德修养、职业道德素养等课程的内容,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职业道德观;

(2)掌握知识产权专业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同时兼具法律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3)掌握从事知识产权事务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同时具备法学一般分析方法和技术;

(4)掌握相关的外语、计算机知识并熟练地应用所学知识处理各类知识产权事务。

能力结构要求:

(1)具有一定的英语阅读能力和一定的听、说、写、译能力,取得相应英语应用能力证书;

(2)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及操作技能,取得相应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

(3)掌握中文速录操作技能,取得中文速录师资格等级证书;

(4)运用知识产权知识和技能,解决和处理知识产权事务管理和服务的能力;

(5)掌握专利和商标检索、资料查询的技能和方法,同时具有一般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能尽快解决文献检索和查询的问题。

素质结构要求: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能够正确理解和掌握与职业有关的基本理论和技能;

(2)具有一定的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良好的文化素养、审美能力、判断能力和较为扎实的外语、计算机应用等基本素质;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魄强健;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积极、勇敢地迎接挑战、战胜挑战;

(4)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科学的思维方式、竞争意识、创新意识。

(三)学制与招生对象

公办全日制高职教育,学历专科。全日制三年。

(四)课程设置

除必开设的公共基础课以外,还根据本专业特色开设专业必修课程(含基础课和核心课)、综合实训课程及专业选修课程。专业基础课包括法学概论、管理学基础、经济管理、知识产权概论、民法总论、著作权法、民事诉讼法、专利商标法、经济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等12门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包括知识产权管理、专利文献检索、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科技政策咨询等5门课程;综合实训课包括专利代理实务、商标与版权代理实务、知识产权调处与仲裁、知识产权审判实务等4门课程;专业限选课包括现代科学技术、公共关系、企业管理等3门课程。

四、毕业生就业

(一)就业质量高、比例大,毕业生广受欢迎

近几年来,法律一系对《法律事务》专业学生在应试应用能力方面加强了培养力度,使得《法律事务》专业学生在各级国家机关录用人才的考试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力,每年均有一大批毕业生被录用为公务员、基层公共管理、法律服务等岗位。这些用人单位对我院毕业生的专业水平、职业技能和警务化管理等综合素质方面均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2000年以来,《法律事务》专业毕业生平均就业率为90%以上。毕业生就业分布也较为广泛。不仅有大量的毕业生被我省各级党政机关和公、检、法、司等政法单位以及企事业单位录用或聘用,而且还有不少毕业生被外省有关单位如四川省川东、川西监狱、河南省郑州市铁路公安局、上海铁路公安局、深圳机场、山西省法院、沈阳铁路公安局、新疆税务部门、监狱等录用或聘用。

(二)社会声誉好,认同程度高

学生报考踊跃,生源质量不断提高。《法律事务》专业严格的警务化管理和较高的人才培养质量,吸引了许多学生及家长的目光。他们通过面对面交流、电话交流及信件往来,普遍认同了《法律事务》专业的特色管理和教育,近三年,《法律事务》专业报考率均居于省内高职院校各专业的前列,录取的新生分数较高,达本科线的平均占10%,平均报到率达为90%,报到率保持前列。

五、努力方向和措施

为进一步适应市场对人才的需求,解决毕业生就业问题,采取以下措施:

(一)专业建设

法律一系把本科自学考试科目和高职专科的法律科目结合起来,制定一套全新的教学方案。从2009年新生入学开始,系所有新生全员参加本科自学考试,学生在毕业时可获得法律本科和专科两个文凭。

(二)师资队伍建设

师资队伍的建设目标是建设高素质、高职称结构、高学历的“双师”型师资队伍。

(三)改革教学模式

坚持“立足司法行政、面向政法系统、服务社会需求”的办学定位,坚持“以生为本、办学为民”的办学理念,围绕“为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企业及其他用人单位输送熟练掌握法律基本原理、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与创新意识的应用型高等法律职业人才。”这个核心开展教学改革的各项工作,解决好两个方面的关系:专业知识教育与知识使用技能培养的关系,学科知识与社会现象知识的关系。

加快网络的教学服务系统建设,改革法律教学模式。形成培养学生职业技能、职业综合能力和职业素质有机结合的教学新体系。

在法律事务专业科目课程改革中,实行新的课程模式----能力本位课程模式和本科自学考试课程教学模式。

(四)专业教学改革与学生就业

专业教学改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学生的就业问题。主要的解决方法是分几个层次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各类人才招聘考试。

1、对通过本科自考、获得本科文凭的学生,组织他们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一旦通过考试,就获得职业岗位。专门开设辅导班辅导他们参加司法考试的各科复习,教给他们考试的注意事项和应试技巧。

      2、对英语较好、有兴趣从事法律研究的学生,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为研究生。这就要求在教学中因材施教,加强学生的英语教学和部分法律课程水平的提高。

     3、参加公务员和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对一部分学生进行公务员和政法干警招录考试辅导,在课程教学加进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等公务员考试的课程。提高学生参加公务员考试的竞争力。

    4、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招考,对一部分学生可以鼓励他们去企业担任法务工作,担任企业法务室的业务工作。

    5、从事法律助理工作,对一些学习成绩尚不够突出,但也能从事一定程度的法律工作的学生,鼓励他们去从事法律助理工作以及到企事业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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