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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交利物浦大学2020年中国内地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西交利物浦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等法规,结合西交利物浦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XJTLU)是经教育部正式批准,由西安交通大学和英国利物浦大学(The University of Liverpool, UK)在苏州合作创立的一所新型国际大学,大学采用国际先进教育管理模式,以世界知名大学标准全球选聘名师,实行专业课程全英文教学,拥有先进的办学条件和教学环境。针对日益全球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未来世界,西交利物浦大学创新性地构建国际化专业精英和国际化行业精英两种育人体系,旨在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和竞争力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级行业管理人才以及创业家。
高校名称:西交利物浦大学(Xi’an Jiaotong-Liverpool University)
国标代码:16302
高校性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颁发证书:全日制本科学历文凭1)西交利物浦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2)西交利物浦大学毕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3)英国利物浦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由英国利物浦大学直接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可);4)我校不组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学位不与该考试挂钩。
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第三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2020年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统一招收本科学生,其中在江苏等本科分批次的省、市、自治区均列入本科第一批次;在山东等本科不分批次的省、市、自治区列入本科批次;在广东省采用综合评价录取模式,列入“综合评价”批次;另外在江苏省还增设综合评价录取招生模式,列入“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专栏。考生需直接向有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查询具体的招生程序、报名时间和办法,并遵循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报考西交利物浦大学。
第四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的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适合我校的优秀学生。
第五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招生与就业发展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招生工作日常事务,向考生和家长介绍学校情况和招生政策。西交利物浦大学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
第二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采用两种招生选拔方式,即高考选拔招生和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综合评价录取模式仅适用于江苏省和广东省,该模式的招生规则参见《西交利物浦大学2020年在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和《西交利物浦大学2020年在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第七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在全国按专业大类进行招生,中文专业大类名称仅做填报志愿时使用,准确名称以英文为准。
在未实施高考改革的省、市、自治区,我校招生专业大类包括 Mathematical Sciences(数学类)、Sciences(生物科学类)、Industrial Technology(电子信息类)、Business(工商管理类)、Built Environment(建筑类)和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外国语言文学类)共六大类。
在上海市、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按2020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我校招生专业大类包括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外国语言文学类)、Chemistry (化学类)、Science (生物科学类)、Civil Engineering (土木类)、Built Environment (建筑类)、Finance (金融学类)、Mathematical Sciences (数学类)、Industrial Technology (电子信息类)、Business (工商管理类)共九大类,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根据2020年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海南省关于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政策要求,西交利物浦大学在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海南省按照“院校专业组”方式编制本科计划,设置五个“院校专业组”供考生填报。
西交利物浦大学2020年各地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相关说明将分别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只要选择大类,而非大类内的专业。学生入校后在大一期间确定专业。选专业原则如下,具体操作细则可在入学后参考Programme Choice and Transfer Policy。
1. 入学前,大一新生可按照自己的意向专业对相关先修课程的要求,选修相应先修课程。
2. 所有新生将在大一第二学期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在大类内外根据个人兴趣,以及专业的相关要求来选择具体的专业。
3. 大一新生如果选择以下专业,有附加要求。具体如下:
• 建筑学、影视摄影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广播电视学:需通过专业选择测评。
• 国际商务:需修读至二级西班牙语或二级日语课程。
• 会计学、经济学、经济与金融、金融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计算机科学:按照大一第一学期某一课程或部分课程的平均分择优录取。
4. 对于其它所有专业,如果选择的学生人数超出其最大容量,将按照大一第一学期全部课程的平均分择优录取。
第九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对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要求为BC及以上等级,同时要求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
对江苏省本一批次考生,根据考生选测科目的测试等级实行加分进行专业投档的录取政策,在专业录取时采用“等级级差法”,相邻等级之间设2分等级级差,按投档成绩加分后的等效基准分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等级级差规则如下:
A+A+ | AA+ | A+B+ | AA | A+B | AB+ | A+C | AB | B+B+ | AC | B+B | B+C | BB | BC |
14 | 12 | 10 | 10 | 8 | 8 | 6 | 6 | 6 | 4 | 4 | 2 | 2 | 0 |
第十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在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投档比例控制在各地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比例之内。对于超比例进档的同分考生,西交利物浦大学将依据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数外三门总分、外语成绩进行择优录取。当考生投档成绩(江苏为等效基准分)相同时,将依次考虑考生的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数外三门课程总分、外语成绩做出专业录取决定。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安排跨省(区、市)招生的本科高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可以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得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0.5%。西交利物浦大学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将预留计划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规定对考生进行入学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方能取得正式学籍。
第十四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2020年高考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为西交利物浦大学执行校长席酉民。
第十五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实施专业课全英文教学,大学不设英语单科高考成绩最低线,但希望考生具有良好的英语水平并对英语有浓厚的兴趣,以适应全英文教学环境。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2020年本科新生学费为每学年人民币88,000元(2+2后两年学费另计);超过专业培养计划的学分按学校学分制实施办法另行收取。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2,200元/人(四人间);代收费为每学年人民币2,000元(含教材费等,多退少补)。
第十七条 退费方法: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512-88161888
微信:XJTLU-Admissions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仁爱路111号中心楼126室
邮编:215123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西交利物浦大学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