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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2021奖助政策
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根据市教委资助中心下达名额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根据市教委资助中心下达名额 | ||
国家助学金 |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 根据市教委资助中心下达名额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根据市教委资助中心下达名额 | |
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 | 2000元/人 | 根据天津市教育发展基金会下发名额分配文件为准 | ||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 3000元/人(每人限领一次) | 申报资格以市教委当年下发文件为准 | ||
校内资助 | 校内奖学金 | 院级奖学金 | 一等800元;二等500元;三等200元 | 1.以各学院同年级学生为单位,一等奖学金人数≤2%,二等奖学金人数≤5%,三等奖学金人数≤10%。 2.以上各等级获奖人数原则上均不能超过规定的比例;如遇两人或两人以上成绩相同,但因名额限制无法同时获得相同等级奖学金,均取较高等级予以奖励,同时下一等级名额作相应减少。 |
院级优秀学生干部 | 200元 | 1.以班为单位依据上述条件民主推荐。 2.经由各二级学院根据评定条件进行审查核实,优秀学生干部按≤2%的班级学生数比例上报学院批准。 | ||
院级优秀班集体 | 200元 | 院级优秀班集体每学年评选一次,比例控制在学院班级数的10%以内。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456-50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约2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减免2500—4000元 | 无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