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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奖助勤贷政策
1、国家在学校设立的奖助学金有:
(1)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德智体全面发展、出类拔萃的优秀学生,奖金8000元/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面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金5000元/人。
(3)国家助学金,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一档每年3500元/人、二档每年2500元/人。
2、海南省政府在学校设立的奖学金有:
海南省优秀贫困生奖学金,面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金4000元/人。
3、学校设立的奖助学金主要有:
(1)农科专业新生奖学金,面向第一专业志愿报考园林、水产养殖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动物科学、动物医学、植物生产类(农学、植物保护、园艺)、林学类(林学、森林保护)、种子科学与工程、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园艺(草坪科学与工程方向) 、植物保护(农药与农产品安全方向)等农科类专业的优秀新生,一次性发放奖金2万元/人,每年奖励80人。
(2)录取就读园艺(草坪科学与工程方向)、植物保护(农药与农产品安全方向)、林学、森林保护、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种子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学生,在校四年每学年按应缴学费的50%给予学费补助(相当于减免一半学费),毕业后在海南省涉农涉林行业创业就业连续工作满三年的毕业生,还可申请并获得四年应缴学费的50%奖励(获得奖励的学生相当于四年学费全免)。
(3)综合奖学金,面向品学兼优的学生,分为四个等级,奖金分别为特等综合奖学金4000元/人,一等综合奖学金2500元/人,二等综合奖学金1500元/人,三等综合奖学金1000元/人。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20%。单项奖学金分为社会服务奖、学习进步奖、文体优秀奖,奖学金标准为500元/人。
(4)农科专业奖学金,面向农科专业二年级以上(含)且未获得农科专业新生奖学金的学生,分为三个等级,奖金分别为:一等农科专业奖学金2000元/人、二等农科专业奖学金1000元/人、三等农科专业奖学金500元/人,分别按农科类各年级专业学生人数的5%、10%、38%评定。
(5)宝钢优秀学生奖,奖金为人民币1万元/人;学校从“宝钢优秀学生奖”获奖者中择优提名推荐候选人1名,参与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评审,奖金为人民币2万元/人。
(6)何康农业教育科研奖学金,面向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奖金4000元/人。
(7)海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吴旭奖学金”,面向品学兼优学生,奖金8000元/人。
(8)海南大学教育基金会“施南奖学金”,面向品学兼优学生,分为四个等级,奖金分别为:升学奖学金30000元/人、一等励志奖学金10000元/人、二等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优秀奖学金5000元/人。
(9)海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吴旭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额3000元/人。
(10)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用于资助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金额每年3000元/人。
(11)“双困”毕业生就业扶助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资助金额800元/人。
4、勤工助学:学校2017年设立了1500多个校内固定岗位及500多个校外兼职岗位。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优先考虑。
5、临时困难补助:对因家庭遭受突然变故、疾病等不可抗逆因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学生,经申请审核后可给予适当经济扶持。
6、专项援助项目:2017年实施了“希望助学计划”,对入选该项目的143名学生分别给予5000元的特殊困难资助金。同时还实施了“暖冬行动”,给23名省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返乡路费,每人1800元。
7、学费减免:对全日制残疾学生实行免学费和住宿费政策。
8、绿色通道:为经济困难的新生入学来校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
9、助学贷款:积极配合金融机构,协助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0、社会保障:大学生统一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2017的缴费标准为180元/人,可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http://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