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2001年,是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并经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现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骨干高职院校、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高校、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高校、全国优质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立项建设单位。德国汉斯·赛德尔基金会“中国西部职业教育与发展中心”建在我校。与兰州理工大学、河西学院等省内外多所高校联合开办应用型本科职业教育。先后荣获“甘肃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称号、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和“第五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
校园占地1912亩,校舍建筑面积30.44万平方米,馆藏图书93.7万册,拥有新能源等各类校内实训基地(中心)10个,实训室(实训车间)96个,固定资产5亿元。设有14个二级学院,专任教师495人,其中高级职称174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168人。现开设高职专业73个,应用型本科专业4个(兰州理工大学和河西学院设置),拥有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1个、示范(骨干)专业4个、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4个、全国职业院校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改革试点专业1个、甘肃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4个、创新创业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职业教育骨干专业7个、入列省级优质高职项目9个专业(群),形成了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专业集群。
注:具体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详情见各省(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或登录学校网站(http://www.jqzy.com/html/zsjy/index.html)查询。
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具有省内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应往届毕业生参加甘肃省普通高中生综合评价报名并填报志愿,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普通高中学生水平测试成绩和考生报考志愿统一投档,学校根据考生专业志愿进行录取。
签订了中高职联合办学协议的中职学校二年级学生参加我校组织的中高职转段选拔考试,我校根据考生成绩和合作培养专业进行录取。符合我省报名条件、具有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学籍的应往届毕业生参加甘肃省统一组织的中职对口升学考试,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成绩和考生报考志愿统一投档,学校根据考生专业志愿进行录取。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参加全国普通高考,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依据高考成绩和考生报考志愿统一投档,各高职学校根据考生专业志愿进行录取。高职扩招专项的报考条件以2021年甘肃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文件为准。专业类招生即考生按“专业类”填报志愿,录取、就读一学期(或一年)后,综合考虑社会需求、阶段性学业成绩以及专业办学条件,尊重学生意愿自由选择专业类内专业,如有转专业意愿且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可跨专业(类)转专业,实现了“先入学再选择专业”。在省教育厅的大力支持下,我校2020年实行了专业类招生培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校决定于2021年全面实行专业类招生。按专业类招生的学生根据专业类特点采取“0.5+2.5”和“1+2”两种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宽口径培养,即新生入学第一学期(或第一学年)实行专业类内统一培养(不分专业),在完成大类基础平台课程学习后,第二学期(或第二学年)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和相关专业成绩等,正式进入本专业类中的某个专业进行学习。同一大类专业第一学期(或第一学年)职业核心能力课程和岗位核心能力课程专业基础模块(含认识实习、基本技能训练环节),在教学安排上保持一致。这样既保证了学习的深度,又满足了专业类专业对专业基础知识的需要。1.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变化,在专业类招生范围内让学生选择专业,培养适应社会发展所需要的人才。2.尊重学生志愿,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爱好与职业规划,结合自己的学业情况,在专业类招生范围内填报专业选择志愿。3.学习成绩为主要衡量标准,即按照大学期间第一学期(或第一学年)的学生加权平均成绩排名,进行专业分流。4.考虑学科和专业布局的合理性,在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在学校培养条件和能力等教学资源可调配的基础上,合理调整专业容量。各专业容量由专业所在学院根据专业实际情况确定,并于实施专业分流前公布。
实行专业类招生,即考生按专业类填报志愿,录取、就读一学期(或一年)后,综合考虑社会需求、阶段性学业成绩以及专业办学条件,尊重学生意愿自由选择专业类内专业,如有转专业意愿且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可跨专业(类)转专业,实现了“先入学再选择专业”。多数考生对专业了解不多,专业志愿填报时存在较大的盲目性。专业类招生让考生得以在第一学期通过专业认知讲座、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校企协同培养等途径了解专业,明确个人职业发展目标,进一步结合兴趣和特长选择专业。按照专业招生,考生只能填报六个专业志愿,而按专业类招生,一个专业类包含多个专业,如化工技术类包含4个专业,相当于增加了3个专业志愿,扩大了专业选择的空间。考生入学后经过一段时间的专业认知,全面了解经济社会和行业产业发展现状,结合个人职业发展预期选择专业,更适合社会需求,有利于学生就业和职业发展。1.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2.合作培养中职学校二年级学生。
3.具有本省户籍或在甘务工、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初中毕业满三年以上)的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高素质农民、进城务工人及待业人员、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乡村干部、基层农技人员等。
考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为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录取通知书上除盖有学院公章外,特别印有“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字样,否则无效。被录取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县级招办领取纸质档案,入学时交学校。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统一颁发国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毕业生统一纳入到甘肃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学校负责推荐就业,并签发《就业报到证》。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等中职院校收费问题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专业培养费4500元/年,公寓住宿费900元/年。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人·学年等国家奖助学金。在校期间,学校为学生购买实习责任险、校方责任险。学校设立300多万元勤工助学和困难学生专项基金,用于资助贫困学生。
金风集团、中粮集团、天业集团、东方恒创、隆基光伏、新疆蓝山屯河、申远新材料、联邦制药、飞翔建业等企业共同设立奖(助)学金对品学兼优和家庭困难学生进行资助。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共同负担。贷款期限原则上为学制加10年确定。我校学生可在应届毕业当年报名参加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普通专升本考试,成绩上线者,可被省内二本院校录取,全日制学习两年,可获得普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通讯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解放路66号(酒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0937-2689631 0937-2688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