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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天狮学院2021奖助政策
一、奖励范围
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秋季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报考我校,被学校录取且按时入学报到注册的普通类本科2020级新生;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等艺术类考生不在此奖励范围内。
二、基本条件
优秀本科新生奖学金申请者需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高中阶段学习努力,成绩优异,学校对其日常表现充分肯定;
(二)遵纪守法,团结同学,吃苦耐劳,品学兼优;
(三)助人为乐,严于律己,综合素质优秀;
(四)必须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即学生所在省市为顺序志愿的,则必须是第一志愿填报,其他志愿顺序的不予奖励;学生所在省市为平行志愿的,则必须是第一志愿填报,第二志愿或征集志愿的不予奖励。
三、奖励设置
(一)各省的奖励条件不同,具体参考附件一,达到奖励条件者,将获得10000元奖励。
(二)若生源省市录取批次若有变化,以学校公布奖励标准为准。
(三)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学校奖励人数不超过所在省市所在批次所在科类人数的7%,若人数超过7%时,将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奖励该省前7%范围内的学生;学生所在省市所在批次所在科类人数若小于等于14人时,则奖励人数按1人计入,若超过14人时,则奖励人数按7%的比例进行人数取整来奖励。
四、申报方式
新生于报到后一个月内,按照上述标准,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见附件二。
五、附则
(一)凡新生奖学金获得者需先缴纳学费,财务处将根据评审结果将奖励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获奖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二)新生入学报到后的第一学期期末发放优秀本科新生奖学金,因故中途退学者将取消其奖励待遇。
这是一份鼓励,也是属于你的骄傲,带着这一份入学时的荣耀,走进天津天狮学院,开启你的大学之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