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手机版]
扫一扫关注学校更多资讯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生社会奖学金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创新发展,规范我校社会奖学金评选,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生奖励资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生社会奖学金是指国内外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期间品学兼优的本科生。
第三条 社会奖学金评选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实施。
第四条 在当年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可申请社会奖学金。
第二章 奖励标准与条件
第五条 奖励标准由设奖方决定。奖项设置以当年学校公布为准。
第六条 本科生申请社会奖学金,需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热爱科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品行优良;
(二) 诚实守信,谦虚谨慎,勤俭节约,热心公益,乐于助人;
(三) 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上学年无不及格课程;
(四) 科研态度严谨,水平突出,具有团结协作和创新精神;
(五) 上学年总综合测评排名班级前50%以内;
(六) 年度学生体质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
(七) 达到社会奖学金其他条件要求。
各社会奖学金有特别说明的除外。
第七条 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申请社会奖学金
(一) 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或荣誉称号者;
(二)所学课程平均成绩90分以上者;
(三)在省级及省级以上比赛中荣获二等奖及以上者;
(四)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者。
第八条 上一学年度受到纪律处分者,不得参加社会奖学金的评选。
第三章 评审时间与程序
第九条 社会奖学金一般在每年9—11月份进行评定,特殊情况下可按照设奖单位或个人要求进行评定。
第十条 评审程序
(一)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社会奖学金申请表》。
(二)班级讨论推荐产生初步名单,征得班主任、年级辅导员意见后,报学院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报学生工作处学生奖励与资助中心。
设置在学院的奖学金项目,涉及多个单位的,由牵头单位制定评选办法,组织评审、上报。评选办法报学生工作处学生奖励与资助中心备案。
(三)经学校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批后,对获奖本科生名单进行公示。
(四)设奖方有审核要求的,报设奖单位或个人批准。
第十一条 学校会同设奖单位或个人,对奖学金获得者进行表彰并颁发奖学金和荣誉证书。
第四章 后期教育管理
第十二条 获得奖励学生应与设奖方保持联系,并通过邮件、信函汇报自己学习、生活情况等。
第十三条 本科生自获奖之日起一年内,受到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者,将取消其荣誉称号,追回奖学金,并通知设奖方。
第十四条 在奖学金申请和评选过程中,若学生本人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该生本年度所有奖学金评选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若学院教师、班级干部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学校将对单位、组织或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学生奖励资助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原《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奖学金评选办法》(2019年版)同时废止。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生社会奖学金设置
序号 | 奖项名称 | 奖励范围 | 奖励名额 | 奖励金额/人/年 | 设立期限 | 牵头评审单位 |
1 | 杨遵仪奖学金 | 本科生 | 2人 | 3000元 | 1998年~ | 学工处 |
2 | 冯景兰奖学金 | 本科生 | 3人 | 3000元 | 1998年~ | 学工处 |
3 | 郝诒纯奖学金 | 本科生 | 1人 | 3000元 | 1998年~ | 学工处 |
4 | 殷鸿福与金钉子奖学金 | 研、本 | 2人 | 10000元 | 2012年~ | 学工处 |
5 | 李四光优秀学生奖学金 | 研、本 | 6人 | 10000~20000元 | 2010年~ | 学工处 |
6 | 刘光文奖学金 | 本科生 | 1人 | 2000~5000元 | 2012年~ | 学工处 |
7 | 54届校友奖学金团体奖 | 本科生 | 1支团队 | 10000元 | 2010年~ | 学工处 |
8 | 54届校友奖学金个人奖 | 本科生 | 1~2人 | 5000元 | 2010年~ | 学工处 |
9 | 锐鸣校友奖学金 | 本科生 研究生 | 20人 5人 | 5000元 10000元 | 2009-2028年 | 学工处 |
10 | 中建三局争先奖学金 | 本科生 | 24支团队 | 5000-8000元 | 2016年~ | 学工处 |
1——10项目由学工处组织评审 | ||||||
11 | 鲲鹏奖学金 | 本科生 | 3人 | 2000元 | 2008年~ | 地学院 |
12 | 1988届地质-地化系校友奖学金 | 本科生 | 5人 | 5000元 | 2019年~ | 地学院 |
13 | 赵鹏大奖学金 | 本科生 | 1人 | 5000元 | 2011年~ | 资源学院 |
14 | 天图奖学金 | 本科生 | 不定 | 10000元1000元 | 2018年~ | 资源学院 |
15 | 香港同心文化教育慈善奖学金 | 本科生 | 40人 | 5000元 | 2012-2031年 | 环境学院 |
16 | 王大纯励志奖学金 | 本科生 | 10-15人 | 6000元 | 2014年~ | 环境学院 |
17 | 宇驰奖学金 | 本、研 | 不定 | 不定 | 2017年~ | 环境学院 |
18 | 水科学之星奖学金 | 本科生 | 不定 | 1000-50000元 | 2012年~ | 环境学院 |
19 | 82级水文创新奖学金 | 本科生 | 不定 | 1000-10000元 | 2014-2023年 | 环境学院 |
20 | 占志斌校友奖学金 | 本科生 | 8人 | 6000元 | 2012-2019年 | 工程学院 |
21 | 包头城建创新奖学金 | 本、研 | 不定 | 不定 | 2018年~ | 工程学院 |
22 | 地空学院校友奖励基金 | 本科生 | 不定 | 不定 | 2015年~ | 地空学院 |
23 | 爱贝尔72911奖学金 | 本科生 | 5人 | 5000元 | 2015-2020年 | 机电学院 |
24 | 数理校友奖学金 | 本科生 | 3人 | 1000元 | 2012年~ | 数理学院 |
25 | Friction one经管奖学金 | 本科生 | 7人 | 3000-5000元 | 2012-2022年 | 经管学院 |
26 | 贝乐奖学金 | 本、研 | 不定 | 5000-2000元 | 2017年~ | 外国语学院 |
27 | 三江中电奖学金 | 本科生 | 10人 | 3000元 | 2019-2021年 | 自动化学院 |
28 | 072941班优秀本科生奖学金 | 本科生 | 5人 | 2000元 | 2019-2023年 | 机电学院 |
29 | 凌久电子奖学金 | 本科生 | 8人 | 3000元 | 2019-2023年 | 机电学院 |
30 | 华睿学生创新基金 | 本科生 | 自定 | 自定 | 自定 | 机电学院 |
31 | 钻探薪火奖学金 | 本科生 | 6-8人 | 2000元 | 2020-2030年 | 工程学院 |
32 | 中力岩土奖学金 | 本科生 | 待定 | 待定 | 2020年~ | 工程学院 |
11—32项目由相关学院组织评审 |
(一)杨遵仪奖学金
设立人:杨遵仪院士
奖励对象:地质学专业的优秀学生
奖励名额及奖励金额:每年评选不超过2名,每人奖励3000元。
其它评选条件:在地学类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专业学术论文(核心期刊以南大版CSSCI认定的范围为准)或参加科技论文报告会获校一等奖及以上者。
(二)冯景兰奖学金
设立人:冯景兰院士
奖励对象:地质学类(大类)专业的优秀学生
奖励名额及奖励金额:每年评选不超过3人,每人奖励3000元。
其它评选条件:在地学类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专业学术论文(核心期刊以南大版CSSCI认定的范围为准)或参加科技论文报告会获校一等奖及以上者。
(三)郝诒纯奖学金
设立人:郝诒纯院士
奖励对象:地质学类(大类)专业的优秀学生,同等条件下女生优先。
奖励名额及奖励金额:每年评选本科生1人,每人每年奖励3000元。
其它评选条件:在地学类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专业学术论文(核心期刊以南大版CSSCI认定的范围为准)或参加科技论文报告会获校一等奖及以上者。
(四)殷鸿福与金钉子奖学金
设立人:殷鸿福院士及金钉子项目组成员
奖励名额:每年奖励2名(个人或团队)。
奖励金额:在SCI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文章者,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0元;参加全国大学生科技竞赛获最高奖项的团队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0元。
其它评选条件:在SCI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文章者,或参加全国大学生科技竞赛获最高奖项的团队(包含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同等条件本科生优先)。
(五)李四光优秀学生奖学金
设立单位:李四光基金会
奖项:李四光优秀学生奖(李四光优秀博士研究生奖,李四光优秀硕士研究生奖,李四光优秀大学生奖)
奖励对象:全日制优秀本科学生、研究生
奖励人数:我校每年推荐6名候选人,其中本科生2名,本科生奖励金额10000元。
优秀本科生其它评选条件:
1.勤奋学习,成绩优异,且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五名;
2.团结协作,积极参加创新性试验计划,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地质领域高水平学术刊物发表过研究型论文或做出其他突出成绩。
(六)刘光文奖学金
设立单位:刘光文水文科技教育基金会
奖励对象: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读优秀本科生;水文学及水资源专业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及以上优秀硕士、博士研究生。我校可推荐1名本科生候选人。
奖励名额及奖励金额:本科学生一等奖3名,二等奖10~20名;研究生一等奖3名,二等奖6~10名。一等奖人民币5000元,二等奖人民币2000元。
其他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在现学历阶段未受过行政处分。
2.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基本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异。在校内和省级以上各类统考、竞赛中成绩优秀;
3.具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宽广的专业基础及较强的创新实践能力。研究生必须在科研方面有较高水平或突出成果。
4.硕士研究生必须在中情所期刊源或CSSCI刊源上正式发表本专业领域学术论文2篇以上(署名为所在高校,本人为第一作者;可允许1篇本人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研究生必须在中情所期刊源或CSSCI刊源上正式发表本专业领域学术论文3篇以上(署名为所在高校,本人为第一作者;可允许1篇本人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
5.身心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6.凡在全国各类竞赛中获奖或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SCI、EI、22种CSSCI刊源及相当于三大检索论文,署名为所在高校)或获得专利权者优先推荐。
(七) 54届校友奖学金团体奖
设立人:张宏仁先生及54届校友
奖励对象:地学院地质学专业优秀本科学生
奖励名额:每年奖励学生团队1个,奖励金额为10000元。
其它评选条件:
1、团队成员成绩优秀,无不及格课程,综合测评在班级(专业)前30%;
2、团队项目在学术或全国大学生科技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受到国家部、委表彰,如:特等奖、金奖、一等奖;
3、团队成员无违规违纪情况;
(八) 54届校友奖学金个人奖
设立人:张宏仁先生及54届校友
奖励对象:地学院地质学专业优秀本科学生
奖励名额:每年奖励学生个人1—2名,奖励金额为5000元。
其它评选条件:
1.综合测评在班级(专业)前20%;
2.担任学术或科研团队主要负责人,在学术或全国大学生科技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受到国家部委表彰;
3.在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团难学生优先;
申报个人奖项的学生不得申报当年度学校及社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所设其他奖项;若当年满足评选条件的团队或个人少于评选名额,可少评或不评,余留名额顺延。
(九)锐鸣校友奖学金
设立单位:希尔威金属矿业有限公司、鸣达矿业有限公司
奖励对象及名额:每年奖励25人。标准为:地球科学学院本科生10人,其它在校本科学生10人,每人5000元;地球科学学院研究生2人,其它在校研究生3人,每人10000元。共计15万元。(备注:差额评审,地学院推荐12名本科生,其它学院推荐12名本科生,由校友审定最终获奖的20名学生。本科生限定为三、四年级学生。)
其它评选条件:
1.三年级学生,CET4分数在425分以上(CET6达到425分者可优先考虑);四年级的学生,CET4和CET6的分数都达到425分以上;
2.积极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3.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测评突出者可优先考虑。
(十)中建三局争先奖学金
设立单位:中建三局总承包公司
奖励对象:二、三年级本科生。
奖励名额及奖励金额:每年资助24支团队。其中“科技创新类项目”,10支,8000元/支;“青年菁英类项目”,14支(其中每年资助4支后备军官团队),5000元/支。资助周期为一年。
其他评选条件:
1. 无违纪行为,无不及格课程,且年度综合测评在班级排名前60%。本科生通过CET4,优先资助雅思、托福考试通过者;
2. 认同中建三局企业文化和价值观念,传递企业社会责任;
3.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请资助。
(十一)鲲鹏奖学金
设立人:地学院1999级校友为主,2000级校友参与
奖励对象:地球科学学院全日制本科生
奖励名额及奖励金额:3人,每人每年2000元。
其他评选条件:品学兼优,家庭贫困
(十二)1988届地质-地化系校友奖学金
设立人: 地球科学学院1988届原地质系、地化系182位校友
奖励对象:地球科学学院入选“本-硕-博”贯通培养计划的优秀学生
奖励名额及奖励金额:每年奖励本科生小于等于5人,研究生小于等于5人,奖励标准5000元;
优秀本科生奖学金的其它评选条件:
1.基地班、国际菁英班本科生上学年学分绩点排名班级前50%,普通班本科生上学年学分绩点排名班级前20%;
2.本科生上学年综合测评排名班级前50%;
3.本科生CET4成绩425分以上。
(十三)赵鹏大奖学金
设立人: 赵鹏大院士及其弟子
奖励对象:全日制优秀本科生、研究生
奖励名额及奖励金额:“赵鹏大优秀本科生奖学金”,每年奖励资源勘察工程专业本科生1名,奖励标准5000元;
赵鹏大优秀本科生奖学金的其它评选条件:
1.资源学院资源勘察工程专业在读的全日制本科三年级学生;
2.学习勤奋,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排名班级前20%,学分绩点3.0以上,英语通过CET6;
3.在国家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获校级以上创新奖者优先。
(十四)天图奖学金
设立人:广东天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泽友(1994届校友)
奖励对象:学校和资源学院选派的参加国际交流活动的优秀在读本科生
奖励名额及奖励金额:相关本科生参加国际交流费用均采用学院支持、天图奖学金资助和学生个人承担相结合方式予以解决。具体划分两类:
A类:用于资助获得推荐免试攻读本院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学生赴国(境)外高水平大学、研究机构进行1-3个月科研训练。每人资助10000元。
B类:用于资助出国(境)英语考试成绩达到一定要求(指托福95以上或雅思6.5分以上,本科学段仅限资助一次)的学生。每人资助1000元。
每年资助名额、标准,根据实际情况于评选工作前启动公布,各类项目资助标准灵活调整。
其他评选条件:
1.热爱党和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学分绩点3.0及以上;
3.达到具体国际交流项目所要求的外语成绩,外语语言运用及交流沟通能力强(通过外方高校或机构的面试或其他方式的考核);
4.在国家、省各类竞赛中成绩优秀的学生优先选拔。
5.获得国家公派交流学习资格的学生,如国外高校不免学费,可正常申请;如国外高校免收学费,则不纳入本基金资助范围。
(十五)同心奖学金
设立单位:香港同心文化教育慈善基金会
奖励对象:全日制本科生
奖励名额及奖励金额:环境学院20人,其它学院20人,每人每年5000元人民币。
其他评选条件:
1. 家境贫寒、生活俭朴、自强不息。
2. 勤奋好学,成绩优秀。
3. 所有获奖者自动成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同心社”社员,自觉遵守同心社章程,履行同心社社员义务。
(十六)王大纯励志奖学金
设立单位:王大纯基金委员会
奖励对象:“王大纯励志奖学金”主要奖励水工环地质学科(专业)家庭经济困难,但奋发进取、成绩优良、立志投身水工环地质事业的大学生。包括水资源与环境工程试验班、环境工程(地质调查方向)卓越工程师班、地质工程实验班、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岩土工程)、地质工程(工程地质)等专业(方向)的符合条件的二年级大学生。
奖励名额及奖励金额:“王大纯励志奖学金”每年奖励10~15名,每人每年6000元。
其他评选条件:
1.热爱水工环地质专业;
2.无抽烟、酗酒、沉溺网游等不良嗜好,能够积极向上,在同学中有一定的表率作用;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良好,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8,一年级班级综合排名在前50%,无不及格课程,符合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
(十七)宇弛奖学金
设立单位:深圳市宇驰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宇驰奖学金包含宇驰国际交流之星奖学金、宇驰勤工助学之星奖学金、宇驰学习进步奖学金、宇驰全面发展之星奖学金、宇驰优秀班集体奖学金、宇驰优秀宿舍奖学金。
宇驰奖学金基本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优良,无违纪违法行为,无纪律处分;
3、本科生体测成绩及格及以上;
4、本科生上学年学习成绩优秀,无挂科现象;
5、参评成果材料必须真实,除个别奖项特别说明,不得与之前、其他评奖重复。
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申请学生还需要满足以下具体评选条件:
宇驰国际交流之星奖学金
奖励对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奖励名额及奖励金额:每年奖励10名学生,每人每年2000元。
评选条件(满足其中之一即可):
1、托福考试分数达到100分及以上,雅思考试达7分及以上,GRE考试分数达320分及以上(且作文分数达3.5分及以上);
2、在合法国际组织实习或任职3个月以上经历(须有证明);
3、在境外合法组织担任志愿者2周以上经历(须有证明);
4、参加专业领域国际学术会议,并张贴墙报(Poster)者(须有证明);
5、参加地大组织的海外交换生项目、短期访学、联合办学项目,且在校内外论坛(如学习支持中心等)担任主讲嘉宾2次以上者(须有证明);
6、同等条件下,参考成绩排名,本科生优先。
宇驰勤工助学之星奖学金
奖励对象:在校勤工助学本科生、研究生。
奖励名额及奖励金额:每年奖励5名优秀勤工助学学生,每人每年奖励1000元。
评选条件:
学期末勤工助学考核获得优秀者(学院学工组负责评定)。
宇驰学习进步之星奖学金
奖励对象:全日制本科生。
奖励名额及奖励金额:每年奖励15名学生,每人2000元。
评选条件:
较上一学期,学习成绩班级排名进步10名及以上,且学习成绩与之前相比一直在稳步上升。
宇驰全面发展之星奖学金
奖励对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奖励名额及金额:每年奖励10名学生,每人2000元。
评选条件:
具备特长,且在各项比赛中获得校级一等奖以上荣誉。如申请人数较多,按照获得荣誉级别择优评定。申报者不能重复申请宇驰创新基金。
宇驰优秀班集体奖学金
奖励对象:学院本科生班集体
奖励名额及奖励金额:每年奖励若干班集体,不超过10个,奖励金额5000~10000元。
评选条件:
1、班级人均学分绩点达到3.0及以上,无成员违纪违规、无成员挂科,奖励10000元。
2、班级人均学分绩点达到2.8及以上,无成员违纪违规、无成员挂科,奖励8000元。
3、班级人均学分绩点达到2.5及以上,无成员违纪违规、无成员挂科,奖励5000元。
(十八)水科学之星奖学金
设立单位:竹溪创意皂素公司
奖励对象:环境学院优秀学生
奖励名额及奖励金额:理科考生高考成绩为地级市第一名,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环境学院相关专业并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5万元人民币;每年奖励我院品学兼优的本科三年级学生10人,硕士研究生8人,博士研究生2人,每人每年资助2000元;本年度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第一负责人奖励1000元,获批重点项目第一负责人奖励2000元,青年基金项目第一负责人奖励1000元。
其他评选条件:
1.诚实守信,品德优良,身体健康;
2.善于钻研,积极上进,刻苦努力。
(十九)82级水文创新奖学金
设立单位:82级水文系校友
奖励对象:环境学院、工程学院在校学生
奖励名额及奖励金额:每年奖励本科生6人,每人每年奖励5000元。
其它评选条件:
1.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2.8以上,无不及格课程;
2.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
3. 在社会实践、科研创新、技术研发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二十)占志斌校友奖学金
设立单位:北京新兴金贝金刚石有限公司
奖励对象:工程学院大三、大四全日制本科生
奖励名额及奖励金额:每年8名,三、四年级各4名,每人每年6000元人民币。
其他评选条件:
1. 积级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
2. 二年级结束后,全国四级外语统考成绩425分以上,必修课每门70分以上,辅修课通过;三年级结束后,全国六级外语统考成绩425分以上,必修课每门70分以上,辅修课通过;
3.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以下学生:
①学年代表学校或者学院参加各种活动并为学校、学院争得荣誉者;
②本学年获得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者;
③家庭经济条件困难者。
④勘查技术与工程、地质工程(岩土钻掘方向)专业的学生。
(二十一)包头城建创新奖学金
设立单位:包头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奖励对象:工程学院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
奖励名额及奖励金额:
1.以学生团队立项的形式,资助团队参加科技论文报告会、“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每年资助6个团队,资助金额为5000元/项。
2.资助勘查技术与工程专业“卓越工程师计划”实践。
其他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校纪校规,未受到学院学校处分;
2.富有进取和探索精神,热爱科研,积极参加学校各类科技活动;
3.团队成员勤奋好学,成绩优秀,在上一学年无不及格课程。
(二十二)地空学院校友奖励基金
设立单位:原物探系八0级、八一级、八二级、八三级、八四级、八五级和八八级校友在60周年校庆之际集体捐赠
奖励对象:一是奖励对学院建设与发展作出贡献的老教师,二是奖励我院新入学本科生中的优秀学生和校友的子女。(老教师与新生均为地空学院)
其他评选条件:待定
(二十三)爱贝尔72911奖学金
设立单位:美国爱贝尔有限公司(iPearl Inc, USA)
奖励对象:机电学院优秀全日制本科生
奖励名额及奖励金额:每年奖励优秀本科生5名,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
其他评选条件:
1. 成绩优秀,全国四级英语统考成绩通过;
2. 成绩优秀继续在机电学院深造的推免生均可享受;
3.参评者在英语、计算机应用、专业课程、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
(二十四)数理校友奖学金
奖励对象:数理学院全日制本科在读大三学生(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信息与计算机科学专业)
奖励名额及奖励金额:每年奖励三个专业各1名,奖励标准为1000元/人。
其他评选条件:
1. 家境贫困,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身心健康;
2. 学年平均成绩达70分以上,单科无补考,前两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均在本班前10名,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6分,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
(二十五)FRICTION ONE经管奖学金
设立人:张泽伟博士和潘雪慈女士
奖励对象:经济管理学院在读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学生,且有志于加入瑞阳公司(大四学生获奖励者毕业后需与瑞阳公司签约),
奖励名额及奖励金额:大二、大三学生每人奖励3000元,名额4人,大四学生每人奖励5000元,名额3人。
其他评选条件:
1.综合测评排名前10%或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
2.大四学生需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3.担任学生干部一年及以上或参加社团工作、科技活动、公益活动获得校级以上奖励者优先。
(二十六)贝乐奖学金
设立人:91届校友刘鹏先生
奖项:贝乐外语之星奖学金、贝乐新青年就业奖学金、贝乐梦想助力金
奖励对象:外国语学院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奖励名额及奖励金额:“贝乐外语之星奖学金”每年奖励外国语学院优秀本科生、研究生20名,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贝乐新青年就业奖学金”每年奖励外国语学院应届毕业生共50名,奖励标准为2000元/人。“贝乐梦想助力金”用于支持学生开展社会调查研究及实践。每年设立总经费3万元。每项目给予支持3000-5000元/项不等
贝乐外语之星奖学金其他评选条件:
1.学习勤奋,综合测评排名班级前60%;
2.在社会活动、专业学习、学术科研、创新创业、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提交参评当年各类成果相关证明材料):
①社会活动突出。担任校院主要学生干部,所在学生组织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或作为第一负责人参加社会实践,获得校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②专业成果突出。参加各类教育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举办的外语竞赛并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外语考试成绩优异(英语专业四级、出国外语考试、小语种考试等);或获得专业证书(CATTI、BEC、英语口译考试等);
③学术科研突出。在核心期刊(以中国地质大学期刊分类为准)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论坛),提交学术论文并宣读或设置展板;或在学术作品竞赛中(科技论文报告会、挑战杯等)获得校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在《中国翻译》《译林》等同类期刊发表译作;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出版、发布译著;
④创新创业突出。在创业竞赛中(创青春、“互联网+”大赛等)获得校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创办企业;或以第一作者身份获得国家专利(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⑤综合素养突出。担任学校或学院文艺、体育骨干,积极参加各类文艺、体育活动,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出版的期刊、杂志、报纸上发表文学作品(作品需见刊);或考取职业资格证书(教师、律师、心理咨询、注册会计师等资格证)。
贝乐新青年就业奖学金其他评选条件:
1.毕业去向为协议就业、升学、出国;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以学校就业系统信息为准):
①毕业当年1月1日前签订就业协议,毕业前无违约行为,且毕业后履行协议;
②毕业当年报考211及以上高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并被录取者;
③毕业当年4月30日前获得国外高校录取通知书;
④报考国家或地方公务员被录取,且毕业后履行协议;
⑤参加国家4个基层就业专门项目(“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计划),且毕业后履行协议;
⑥应征入伍。
“贝乐梦想助力金”评选条件:
1.主要针对当前社会发展及对外语人才的需求,开展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
2.本科生、研究生个人及团队,开展调查研究与实践的行业不限,区域以中东部为主。所申报的项目,应为未得到学校各类计划资助的项目。每人申报或参加的项目不超过一项。
(二十七)三江中电奖学金
设立单位:武汉三江中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奖励对象:自动化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奖励名额及奖励金额:每年奖励在校本科生10名,每人3000元,在校研究生5名,每人4000元。
其他评选条件: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者优先考虑。
(二十八)072941班优秀本科生奖学金
设立单位: 072941班筹资设立
奖励对象:机电学院在读的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全日制本科生
奖励名额及奖励金额:每年奖励优秀本科生5名,奖励标准为2000元/人。
其他评选条件:
1.参评者应当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
2.重点考察参评者在英语、计算机应用、专业课程、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
(二十九)凌久电子奖学金
设立单位:武汉凌久电子有限公司
奖励对象:机械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机械工程全日制大二及以上本科生。
奖励名额及奖励金额:每年奖励优秀本科生8人,奖金3000元/人。
其他评选条件:
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年度学分绩点2.5以上,综合测评在班级前50%。
2、积极参加大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如校、院级英才工程计划、各类创新创业计划、各级各类学科竞赛活动等),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得到认可。
3、积极参加机电学院组织的电信杯电子设计大赛并获奖;或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表现优秀。
4、参加学校组织的“挑战杯”、互联网+等重大赛事,表现良好。
申报条件中,第1项为必备项,其它需任意满足1项。
(三十)华睿学生创新基金
设立单位:武汉华睿智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奖励对象:机电学院在校本科生
奖励名额及奖励金额:学院自定
其他评选条件:
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年度学分绩点2.5以上,综合测评在班级前50%。
2、积极参加机电学院组织的电信杯电子设计大赛或创新设计大赛,并在指定项目中获奖;或积极参与科研项目,表现优秀。
(三十一)钻探薪火奖学金
设立单位: 湖北省城市地质工程院汪发文、徐俊,以及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工程学院蒋国盛、蔡记华和卢春华等捐资设立
奖励对象:工程学院勘查技术与工程专业和地质工程专业(岩土钻掘方向)的全日制在读大四本科生。
奖励名额及奖励金额:每年资助6~8名学生,奖励金额每人2000元。
其他评选条件:
1、富有进取和探索精神,热爱科研,积极参加学校各类科技活动;
2、推荐免试继续在工程学院勘察与基础工程系攻读研究生(含本硕博)。
(三十二)中力岩土奖学金
待定
注:以上奖学金项目、申报条件如设立单位有所改动,以当年设立单位通知为准;学院负责评审的项目,以学院所报评选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