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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师范大学调整2020年艺术类专业校考组织形式的公告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根据教育部相关工作部署,结合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指导意见和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我校2020年在山东省和河北省的艺术类专业招生,不再组织校考,直接使用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录取。
有关河北省、山东省相关专业联考报名、缴费以及考试等相关事宜,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通知为准。
原拟参加江苏师范大学校考且已缴费的山东考生,相关退费事宜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山东省组考地市级考试院负责。
我校2020年艺术类招生专业使用生源省份统考或联考成绩的考试名称如下:
招生省份 | 招生专业 | 拟使用统考或联考成绩的考试名称 |
山东 | 音乐学(师范) | 音乐类联考 |
音乐表演 | 音乐类联考 | |
舞蹈编导(师范) | 舞蹈类联考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主持类联考 | |
书法学 | 书法类联考 | |
河北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艺术联考 |
注:具体招生计划以生源省份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公布的为准。
江苏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