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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师范学院奖助政策
(一)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每人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5000元。
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评选比例为20%,每人每年800—2000元。
师范专业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安徽省从事教育行业的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奖励金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社会资助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每人每年1000-3000元。
(二)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2000-4000元。落实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最高档。
勤工助学及困难补助: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每年选聘四百余名学生助理,依据岗位性质按小时计酬;学校为特困生提供困难补助,并为烈士子女、孤儿、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减免学费。
(三)助学贷款:
全部实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安徽籍学生可以通过当地市、县教育局办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或向农村信用社申请助学贷款,其它省份考生按照所在地有关政策执行。
详细情况请登陆我校学生处网站(http://xsc.hfnu.edu.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