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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同意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本科)更名为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的函
教发函〔2020〕35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报送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本科)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测评报告的函》(苏政函〔2020〕35号)收悉。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职业教育的新部署和新要求,探索职业教育发展新路径,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体系,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同意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本科)更名为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学校标识码为4132010850。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系公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学校,由你省负责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要坚持职业教育办学定位,保持职业教育属性和特色,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
四、学校职业本科专业设置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首批设置机械电子工程、自动化技术与应用、软件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工程管理等6个职业本科专业。
五、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
望你省按照国家关于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工作的部署,切实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优化办学条件,提高学校治理水平,引导学校加强教师队伍特别是“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围绕产业需求开发实训课程、完善教学体系,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办学质量,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教育部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