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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高校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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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政策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奖助政策

助学措施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按规定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等,单项最高资助标准为8000元/年。

(二)按教育部、财政部及我省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三)对符合条件的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或被招收为士官的全日制专科学生资助学费或代偿助学贷款。最高资助标准为8000元/年。

(四)按国家规定,毕业时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且符合低保、残疾、残疾人家庭、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退役大学生士兵和特困人员的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国家资助的求职补贴1500元。

(五)学院设立学生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学生;对有意愿参加勤工助学的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对因突发性、临时性、特殊性原因导致暂时性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临时困难情况给予相应临时困难补助金。

       (六)全日制在校生中的残疾学生,全额免除学费和住宿费。

       (七)设立普招新生学业奖学金

1、资助对象

通过普通高考被学院录取的考生。

2、奖励条件、办法及金额

(1)省外普招新生学业奖学金

高职文科类(历史类)、理科类(物理类)、艺术类(文/理/不分文理/不分科目类)第一批次出档且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如其投档分数达到所属省份(市、区)本科段划分线,入学缴费注册后一次性奖励2000元/人。(浙江省综合改革类第一批次出档且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如其投档分数达到所属省份第二段划分线,入学缴费注册后一次性奖励2000元/人。)

(2)省内普招新生学业奖学金

高职综合改革类第一批次出档且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如其投档分数超出本省份本科段划分线70分以上(含70分),入学缴费注册后一次性奖励2000元/人。

高职艺术类(不分文理)第一批次出档且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如其投档分数达到本省份本科段划分线,入学缴费注册后一次性奖励2000元/人。

(八)设立东盟语言专业奖学金

1、奖励对象

通过普通高考被学院录取的考生。

2、奖励项目、条件、办法及金额

(1)报考我院东盟地区非通用语专业【应用越南语、应用泰语、应用外语(印尼语)、应用外语(缅甸语)、应用外语(马来语)、应用外语(柬埔寨语)、应用外语(老挝语)和应用阿拉伯语】的学生,入学缴费注册后一次性奖励2000元。

(2)入学注册后一年内从其他专业转入学院东盟地区非通用语专业(具体专业同上)就读的学生,转专业后一次性奖励2000元。

(3)一旦学生转出东盟地区非通用语专业(具体专业同上),则不再有获奖资格。

注:同时达到享受普招新生学业奖学金和东盟语言专业奖学金条件的学生,只能享受一项奖学金(默认以普招新生学业奖学金给予奖励)。

(九)学院设立国际联合培养生奖励项目,选送外语类专业优秀学生前往相应母语国家深造一年。国际联合培养生奖励项目详情见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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