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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职业技术学院-高校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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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政策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奖助资金使用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学生奖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开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制定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相关要求,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学生奖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各级地方政府财政安排的用于落实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等国家资助政策的资金、社会组织捐赠资金、学校奖助专项资金等,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免学(杂)费补助资金、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资金、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校内各类奖助资金等。

第三条 学生奖助资金由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计财处按职责共同管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编制学生奖助资金规划和预算草案,经学校党委会议审议通过后,由计财处纳入当年校级预算。学工处学籍科负责完善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学生学籍和资助信息管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校属各单位上报基础数据,提出预算分配建议方案,会同计财处、审计处等部门对资金使用和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 资金预算安排

第四条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额及资金由湖北省学生资助中心分配和拨付,具体按照我校制定的相关办法实施。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资金、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施。

第五条 每年以学校事业收入5%的标准足额安排校级学生奖助资金预算。

第六条 社会组织及个人设立的奖助基金按捐赠方意愿使用。

第三章 校内奖助资金使用范围和标准

第七条 竞赛奖励

学生经学校同意参加的校内外竞赛及学生活动,按照学校技能竞赛相关规定及学生活动方案给予奖励。奖励标准由组织参赛的责任单位拟定。

第八条 各类补助

(一)特殊困难临时补助。经学生个人申请,二级学院(部)调查认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交分管校领导审批。特殊困难临时补助一般一次申请不超过5000元且该学年度只能申请一次。

(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假期路费补助。

(三)火车票优惠卡。火车票优惠卡单价7元/张,按实际需求购买。

(四)学生教育教学意外事故医疗互助基金。

(五)学生外出参赛及社会实践,学生代表学校参加竞赛的按《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参加技能大赛管理办法》(恩职院办文201631号)执行。学生参与教学、科研等活动出差,参照《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恩职院政发〔201810号)执行。

(六)学生组织、社团物资补助。该项不以现金发放给学生,由校团委采购物资并按需求发放给学生社团使用。

(七)校内勤工助学岗补助。每学期初,校属各部门按需求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报固定岗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岗位职责核准补助标准。固定岗设岗周期为一学期(5个月),原则上每个岗位每人不超过500/月。临时岗由用人单位根据需求临时申请岗位,原则上每人每天不超过50元。

(八)减免学费。对家庭情况特殊困难的,经学生本人申请减免学费,二级学院(部)核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九)其他需要使用奖助资金的项目,需提交校长办公会审批。

第九条 学生活动及奖励

(一)校内非竞赛类荣誉奖励。奖项数量及标准由授予、评选部门拟定、申报。

(二)校外非竞赛类荣誉奖励。奖励标准由责任部门拟定、申报。学生团队获得荣誉参照个人获奖标准执行,所获奖励资金按学生人均进行分配,校属单位所获荣誉不设奖金。

(三)学生被县级政府相关部门认定为“见义勇为”的,学校给予奖励5000元。

(四)购置荣誉证书、奖牌用于各类优秀学生表扬。

(五)举办学生活动采购相应物资。

第四章 校内奖助资金使用流程

第十条 申请流程

(一)部门申请。校属各单位在年初拟定工作要点时需将举办竞赛或学生活动的计划纳入其中,所需奖金及物资在活动方案中详细体现。

(二)个人申请。学生个人根据需求提交申请,二级学院(部)负责对学生申请理由进行初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生个人申请提出审核意见,经学工处审核后报相关校领导审批。

第十一条 审批权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所有校内奖助资金的规划、初审和常规奖助项目审批。奖助资金单次使用在5000元以下的,由分管学工校领导、分管财务校领导审批。奖助资金单次使用在5000以上的,需校长审批。

第十二条 使用流程

(一)资金发放。学生个人申请或各类奖励,经审批后直接发放至学生银行卡。集体奖励由获奖单位提交分配方案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审批后直接发放至学生银行卡。

(二)物资补助。申报项目经审批后,由使用(主管)单位按学校现行物资采购程序进行采购,物资发放时进行详细记录,发放结束后将发放记录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三)结算报账。项目经费结算报账按学校现行报账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奖助资金管理规定》(恩职院学工字〔201127号)同时废止。


附件:1.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奖助资金使用申请表(学生个人使用)

 2.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奖助资金使用申请表(部门使用)

3.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奖助资金(现金类)发放清单

4.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奖助资金(物资类)发放清单








附件1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奖助资金使用申请表

(学生个人使用)


学生姓名


性  别


专业


班 级


联系电话


学 号


身份证号


申请奖助

金额(元)

小写: 大写:

开户银行


银行卡号


申请类型

A特困临补、B假期路费、C意外事故医疗救助、D学费减免、E其他

申请理由(不得少于100字)

 

申请人:

年  月  日

辅导员(班主任)意见:是否已核实

 

 

签字: 年 月 日

二级学院(部)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意见: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学工处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分管学工领导审批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分管计财领导审批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校长审批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计财处执行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本表一式三份,学工处、计财处、申请人各一份。

附件2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奖助资金使用申请表

(部门使用)


申请部门


项目名称


项目经办人


联系电话


申请奖助

金额(元)

小写: 大写:

申请类型

A勤工助学岗、B非竞赛类学生奖励、C校内外竞赛及学生活动奖励、D其他

申请事由:

 

 

部门主要领导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意见: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学工处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分管学工领导审批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分管计财领导审批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校长审批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计财处执行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本表一式三份,学工处、计财处、申请单位各一份。

附件3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

奖助资金(现金类)发放清单


项目

名称


责任

部门


发放

总人数


发放

总金额


发放

执行人


姓名

卡号

开户行

领取金额

签字



























































说明:

1.本表一式三份,学工处、计财处、责任部门各一份。

2.本表需责任部门负责人签字盖鲜章。

 

发放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4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

奖助资金(物资类)发放清单


项目

名称


责任

部门


发放

总人数


发放物资

总金额


发放

执行人


姓名

物资名称

签字





































说明:

1.本表一式三份,学工处、计财处、责任部门各一份(正反打印)。

2.本表需责任部门负责人签字盖鲜章。

 

发放时间: 年 月 日


来源:福建高考早知道,转载请联系原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