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级新同学:
祝贺你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全校师生热烈欢迎你的到来。为使你顺利入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2份,财务处将收取一份统一办理银行卡)、准考证和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半身同版照片5张,于9月2日来校报到。新生入学时所持各种证件的姓名、年龄必须与《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所用姓名(不准用同音字)、年龄相符,不得出现任何涂改。以上证件不全者,不予办理报到手续。
二、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关于调整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省内新生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33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起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省内新生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学生毕业时再迁回原籍或工作地,申请迁移户口的新生可持户口簿中的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到学校报到,由学校统一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为避免迁入迁出麻烦,尽量不迁。
三、中共党员自带由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出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开至“中共山东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转入单位: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转入支部的全称:中国共产党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学生第一支部委员会。
省外考生,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山东省委教育工委,转入单位: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
四、根据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夏季高考)工作的通知》(鲁招考委【2018】1号)文件规定,中学档案由考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和材料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领取,报到时交给学院,学校不接受由原毕业学校、地方招办等单位寄出的档案。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五十四条“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二条“未按学校规定交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的规定,请您按规定时限足额缴费,否则,按照学校收费和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不予办理注册手续。学校严格按照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准的收费项目与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及代收费,新生入学交费项目、标准见附表。
请与8月10日-8月25日扫码交费,缴费方式如下:
1、未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统一缴费至学校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青州支行开具的户名为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的账户(具体操作流程请仔细阅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提供的缴费须知);
2、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请把贷款剩余部分(如学杂费总计10515元,贷款8000元,需缴纳2515元),用手机银行、网银或银行柜台转账到以下账户:
户名: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
开户行:山东农村商业银行(山东省农村信用合作社)云河支行,
账号:9070107206842050000255,
备注:转账时备注姓名和专业,转完账请务必联系财务处05363091188。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报到时持《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办理报到手续。
六、为避免新生入学时携带行李不便,同时有利于学生住宿公寓化管理,学校按照山东省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统一招标采购价格,向学生提供全套床上用品,包括:棉被(2床)、床单(2床)、枕巾(2条)、被套(2床)、枕套、枕芯、棉褥、羊毛床垫、蚊帐、毛巾被等10种14件,卧具费599元/套。
军训服装费116元/套,包括军训服、迷彩服、迷彩帽、迷彩鞋、肩章、帽徽、臂章、手套、马扎。
七、新生入校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在新生报到注册时,将按照考生档案,认真严格审查,做到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和本人照片材料一致,凡不一致者,将不予注册,根据情况做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省教育厅。若发现新生体检不合格或替考、冒名顶替入学者,将坚决予以清退。
八、新生因故不能按期入学,应及时向学校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逾期不到者,以旷课论;旷课超过一周者,取消入学资格。请假来信请寄: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9888号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招生办公室崔老师收,邮编:262500,来信应写明姓名、录取专业及请假原因。
9月2日没有来校报到、且此前也没有交纳学费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将其信息报省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新生入学可凭《录取通知书》购买半价火车票。
十、新生报到地点及乘车路线:
1、请按规定时间来校报到,请勿提前或拖后,报到当天,学校在青州火车站和青州汽车站设新生接待站。
2、报到地点: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9888号)。
3、乘车路线:
①从青州火车站乘8路或9路公交车到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站下车。
②从青州长途汽车站乘8路公交车到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下车。
③在青州市区乘7路公交车到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下车。
十一、为方便外地陪同新生报到家长住宿:
1、校内设有商务宾馆标准间客房30间,报到现场接收预定。
2、学校国际交流中心(青州银座佳悦酒店)提前接收预定,电话:0536-3509999,学生家长凭学生一卡通享受特价房服务。
十二、二级学院和部分服务部门联系电话(区号:0536)
招生办公室:3091155 3091166 3091185 教务处:3091102
财务处:3091188 学生处:3091107
文学院:3091137 艺术学院:3091186
外国语学院:3091134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3091117
经济管理学院:3091112 教育学院:3091167
新闻与传媒学院:3091128 新能源工程学院:3091190
生物与化学学院:3091176
学校网址:http://www.lisha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