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下发《关于石家庄铁道大学建筑学专业本科(五年制)教育评估结论的通知》(建学评[2023]50号)文件,我校建筑学专业本科(五年制)顺利通过评估,合格有效期为4年,自2022年5月至2026年5月。
官方文件正式宣布评估结果
评估专家与学校部门领导及教师代表合影
此前,受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派遣,由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教授级高级建筑师汪恒任组长,浙江大学教授王竹、哈尔滨工业大学教授孙澄、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筑设计院教授级高级建筑师薛明3名成员组成的视察小组,对我校建筑学专业本科教育进行评估视察。校长冯文杰,副校长王胜本、高波出席评估会议,建艺学院院长刘瑞杰和学院师生代表等参加。
评估专家团队成员
冯文杰代表学校对4位专家莅临指导工作表示欢迎和感谢,强调建艺学院要认真学习总结评估建议,充分利用学校资源,让建筑学科专业建设紧贴行业发展前沿动态,以应对新技术、新工艺、新业态对学科专业建设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新挑战。
刘瑞杰汇报了建筑学专业教学发展情况,总结了上一轮学科评估整改意见,从专业整体教育现状与发展、科研与师资、教学与实践、合作与交流、办学特色与创新等五大方面阐释了建筑学科发展现状与取得的成绩。
评估视察小组对我校五年来的改革成果给予充分肯定,结合我校建筑学科现状和发展目标提出一系列建设性意见,并通过参观展览、教学观摩、设计课程作业调阅和座谈会等评审环节,最终形成评估审查结论。
本次建筑学专业本科(五年制)顺利通过专业教育评估,得益于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得益于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建艺学院将以此为契机,依据学校“‘双一流’为目标,发挥工科优势,突出铁路特色,建设高水平知名特色大学”的办学定位,按照“厚基础、高素质、强能力、有特色”的原则,完善师资队伍,优化课程体系,加强复合型建筑学专业人才培养,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专家见面会
报告会结束后,学校、学院领导陪同视察小组视察了校史馆、图书馆、建筑学专业阅览室、复杂网络与可视化研究所;视察了建艺学院专用第四教学楼、学院实验中心的建筑材料与构造实验室、木材加工室、建筑模型实验室、陶艺实验室、三维打印室、切割雕刻室、文创工作室、影像技术实验室、物理实验室等地;视察了研学教室、二年级教室、毕业班教室、三年级教室、四年级教室等专业办学空间。
观摩了梁思成古建手绘稿、转轮藏阁建筑佛光寺东大殿、佛塔等建筑教学模型。视察了建筑学专业优秀校友作品、学生课程作业、手绘作品、剪纸作品、课程模型、中国古代建筑测绘、竞赛作品等展览。
随后观摩了建筑学《毕业设计》,访谈了在教室做毕设的学生,查看各阶段设计草图和计算机绘制的过程图纸,了解学生进度。
评估专家参观校史馆
来到建艺学院教学楼视察
视察建艺学院建筑教学空间和摄影、物理实验室
视察学校复杂网络与可视化研究所和学院虚拟仿真实验室
巡视建艺学院专业阅览室
视察建筑学专业教学成果展和竞赛优秀作品展
听课和视察说课
3月27日下午,评估专家听取了课程建设和课程体系介绍。观摩了《外国建筑史》《建筑物理》的课堂讲授以及《中国古代建筑史》《建筑法规》《建筑设备A》《建筑形态设计基础理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公共建筑设计原理》《中国现代建筑史》《外国近现代建筑史》8门课程的说课展示,并与部分教师进行了深入交谈和探讨。随后,听取了课程建设的详细介绍,访谈了部分教师关于课程建设和课程体系的相关情况,对课程建设提出了优化建议。
评估专家听课和视察说课现场
设计课程作业调阅
3 月28日上午,评估专家们又听取了《建筑结构选型》《建筑数字技术》《城市色彩规划原理》《西方现代艺术思潮》等22门课程的说课展示。
调阅了一至四年级的课程设计作业,以及五年级的毕业设计。详细询问了学生的实习、就业情况,调阅了实习成果图纸、电子版和实习报告、疫情期间学生制作的学习成果视频以及设计院反馈意见、施工图纸等,并提出要指定实习基地便于考察成果的意见。
专家还随机调阅了建筑学2018级学生良好、中等、较差3个等次的五年所有作业,并且就图纸问题和专业老师进行了沟通,并指出作业中存在的问题。
课任教师说课展示现场
28日下午,在听课和作业评审环节结束后,评估专家与建筑学本科学生代表、教师代表进行了深入座谈,就学生代表本科专业课程学习提出问题。座谈中,专家们充分感受到了石铁大学子的朝气与对建筑学科的热情,赞赏学生能够与专业教师频繁互动、沟通交流。
评估专家与师生座谈
建艺学院邀请了多名知名校友代表、用人企业代表、副教授级以上建筑学教师代表与评估专家共同畅谈建筑系办学以来所取得的成就,以及未来建筑学学科发展和行业领军人才创新培养。会场气氛热烈,发言踊跃,凝聚力量,助力建筑学专业学科发展!
评估专家与教师代表、校友代表、用人企业代表
座谈会现场
3月28日晚,经过两天评审环节,评估专家进行闭门磋商讨论,认真整理评估审核建议,起草形成评估报告意见《视察报告》以及总体评价。
3月29日,评估专家组与院系行政及教学负责人教师代表再次讨论并对《视察报告》进行局部修改,形成一致意见与最终评估审查结论。
评估专家与学院代表教师确定最终《视察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