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管理学专业
我院公安管理学专业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是江苏省十四五重点建设学科二级学科方向。
专任教师中教授4人、副教授14人,其中1人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公安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近年来承担国家级、省部级课题20余项。建有公安部文联创作活动基地、警务心理服务与研究中心、公安新闻传播研究中心、警务创新管理研究与服务中心等科研平台;公安管理专业综合实训室、公安新闻传播实训室等专业实训场所,大力开展新文科建设,推动学科交叉融合,瞄准“情指勤舆”一体化现代警务变革,建立校局协同育人机制,强化公安科技应用能力训练。
专业名称及代码
专业名称:公安管理学
专业代码:030612TK
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坚持“公安姓党”根本政治属性,具有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警察职业素质,具有忠诚核心、拥戴核心、跟随核心、捍卫核心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能够按照公安工作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系统掌握公安管理学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良好警察职业道德、人文社会科学素养和一定创新精神及研究能力,具有较为突出的语言文字表达和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公安综合管理工作专业核心能力,能够在公安机关各部门从事综合管理、公安政治工作、队伍管理、新闻宣传、公安纪检监察督察工作或在其他政法机关从事相关工作,遵循“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的新时代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高素质人才。
学制与毕业要求
(一)学制:基本学制4年。
(二)毕业要求:修满本方案规定的162学分,其中必修课程130学分(含集中实践环节26.5学分),选修课程32学分(其中通识选修课程10学分、公安业务选修课程22学分)。学生修满毕业应取得的学分,完成各教育教学环节的学业任务,经考核合格,符合毕业要求的,可获得毕业资格。
学位及授予条件
(一)学位:法学学士学位。
(二)授予条件:符合《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规定。
主干学科与专业主要课程
(一)主干学科:公安学、管理学、法学。
(二)专业主要课程:管理学原理、行政管理学、公安管理学、公安学概论、警察公共关系学、公安政治工作学、公安组织行为学、公安决策学、公安指挥学、公安人力资源管理、公安实用统计学、警务心理学、刑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