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
学校标识码:4150013591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办学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合师路143号(原交通街593号)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概况: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于2003年12月经教育部确认为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学校座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重庆市合川区城区内,学校占地面积1300多亩,总建筑面积约45万平方米(含在建)。学校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金融学院、管理学院、会计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外国语学院、软件工程学院、数字经济学院8个二级学院和1个基础教学部,目前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14000余人。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招生处合署办公,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招生计划
1.学校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序列,依据教育部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本校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2.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2024年学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20名,主要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线上生源不平衡。在录取过程中,如各专业报考人数不平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协调下,学校可以对各专业间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四、录取规则
1.学校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2.学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的录取批次,采取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
3.对实行“顺序志愿”填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优先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符合条件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填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4.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到低排序,如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之和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再次排序。
5.在录取专业时,按照投档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也无专业级差要求,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7.学校认可所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或降分。
8.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标准执行。
9.各专业录取时,除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外,学校其它专业招收考生的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10.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按照相关省份政策执行。
11.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12.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有关文件执行。
五、学历、学位证的颁发
按照教育部规定,本科学生在学校规定修读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学生,授予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相应学科门类学士学位。
六、奖励与资助
学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办理。主要有:为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有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和多种单项奖学金;根据国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有关规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通过评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相关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岗位。
七、收费标准
严格按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学生退(转)学退还学生相应费用,按《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1.本科学费标准:
(1)会计学、工商管理、金融学、税收学、金融工程、保险学、信用管理、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审计学、物流工程、旅游管理、汉语言文学、英语、商务英语、新闻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互联网金融、商务经济学、经济学、跨境电子商务、数字经济、金融科技专业学费为15000元/生·年;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汽车服务工程、物联网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软件工程专业学费为16000元/生·年。
2.住宿收费标准:每生每年1500元-4000元,具体标准在《新生入学指南》中公布。
八、其他
1.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2.学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学校招生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问题,学校概不负责。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合师路143号(原交通街593号),邮政编码:401520
招生咨询电话:023-42889197 、42883625、42898392
传 真:023-42889197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电话:023-42882810
电子邮箱:paisizjc@126.com
学校网址:https://www.paisi.edu.cn/
4.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