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确保烟台黄金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烟台黄金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烟台黄金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烟台黄金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烟台黄金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烟台黄金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570,山东省报考代码:E570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烟台市招远滨海新区金海大道996号
邮政编码:265401
第六条 学院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批准学院成立的时间及基本概况
烟台黄金职业学院是2016年经教育部备案、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颁发学历证书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学院坐落在中国宜居沿海城市山东烟台,地处中国第一大黄金产业聚集区烟台招远滨海新区,校园规划占地1700亩。
学院针对黄金市场技术人才供不应求的现状,以服务黄金行业、保障学生就业为前提,强化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以黄金地质、测量、采矿、选矿专业群对接黄金产业链,开设了地质、测量、采矿、选矿、机电、珠宝首饰、艺术设计、营销、财管、金融、电子商务、云计算、环境工程、机械等19个专业,成为黄金专业齐全、文管财经协调发展的高等院校。学院坚持立德树人,注重职业能力提升,培养黄金行业急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学院优势明显、特色鲜明,被山东省教育厅确立为“山东省首批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院校”,获得“山东省培育工匠精神优秀院校”荣誉称号,同时还获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业务培训机构认证。
学院基础设施完善,建有与专业岗位无缝对接的实验实训中心,可精准、高效的提高学生动手操作能力,是学院建设的一大特色。目前已建成9个基础实验室,37个专业实验、实训室和15个校外实训基地;图书馆拥有馆藏图书12万多册,专业书籍达7万余册,引进专业电子图书近18万种;已实现校园信息化全覆盖,保障学生生活的便捷,营造现代化的和谐校园。
为保障学生就业,学院与上海黄金交易所、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招金矿业股份、深圳百泰投资控股集团、招金银楼、深圳翠绿首饰股份、深圳赛菲尔珠宝首饰、山东黄金等大型知名企业签订了实习与就业合作协议,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实现“市场零距离、上岗零适应、就业零障碍”的就业目标,实现充分就业、高薪就业。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了由学院领导担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招生工作。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作为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校招生日常事务。
第九条 烟台黄金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国家建设及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学院的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等制定本年度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批准。招生类别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向社会发布的为准。
第十一条 我校2019年共开设19个专业,包括:金融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云计算技术与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矿业装备维护技术、环境工程技术、首饰设计与工艺、宝玉石鉴定与加工、艺术设计、矿产地质与勘查、矿山地质、测绘工程技术、金属与非金属矿开采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矿物加工技术。其中矿物加工技术、金属与非金属矿开采技术专业与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校企合作;矿物加工技术、金属与非金属矿开采技术、环境工程技术专业与山东宏原环保科技集团校企合作。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
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对象为参加2019年高考且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录取线的考生;
春季高考专科(高职):招生对象为山东省参加2019年春季高考且成绩达到我省相应批次录取线的考生。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录取原则
(1)录取批次: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2)认真贯彻国家和各省已出台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在录取山东考生时要求高中毕业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为合格;对参加春季高考的考生,按照“知识+技能”总分择优录取。
(3)各批次录取原则: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的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普通文史类和理工类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学校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春季高考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学校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技能成绩高的考生。
报考艺术类专科专业的考生须取得省级艺术统考本科或专科合格证或本科院校相关专业类别内相同或相近专业测试合格证。美术类专科按综合成绩(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非美术类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4)2019年学校拟面向11个省(自治区)招生,包括:山东省、河南省、甘肃省、山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河北省、黑龙江省、青海省、安徽省、福建省、贵州省,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5)总分相同情况下,对省级优秀学生、文体等方面有特长、专业相关考试科目优秀的考生优先录取。
(6)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且对外语听力部分成绩不作要求。
(7)部分专业特殊要求
普通类:金属与非金属矿开采技术专业仅限男生报考;其他专业不限。
校企合作类:与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校企合作的矿物加工技术专业仅限除烟台户籍之外的考生报考,金属与非金属矿开采技术专业仅限除烟台户籍之外的男生报考;与山东宏原环保科技集团校企合作的矿物加工技术和环境工程技术专业仅限临沂户籍考生报考,金属与非金属矿开采技术专业仅限临沂户籍男生报考。
(8)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按“不予录取”执行。
(9)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或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10)通过邮政局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发新生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收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需交纳学费、住宿费以及教材费(预收)等费用。
学费:金融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云计算技术与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矿业装备维护技术、环境工程技术、矿产地质与勘查、矿山地质、测绘工程技术、金属与非金属矿开采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矿物加工技术专业学费为5000元/年;首饰设计与工艺、宝玉石鉴定与加工、艺术设计专业学费为7800元/年;与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校企合作的矿物加工技术、金属与非金属矿开采技术以及与山东宏原环保科技集团校企合作的矿物加工技术、金属与非金属矿开采技术、环境工程技术专业学费为5000元/年。
住宿费:1200元/年。
退学退费标准按照山东省教育厅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奖资助体系
优秀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校设立的其他奖学金。学生可享受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对经济困难学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实行免、减、缓政策。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核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对入学学生进行严格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类别
学校名称:烟台黄金职业学院;
证书类别: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学信网可查询)
第十八条 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对在考试过程中违纪、作弊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文件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凡发现有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烟台黄金职业学院负责解释。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烟台招远滨海新区金海大道996号 邮编:265401
咨询电话:0535-8307991
传真:0535-8311001
邮箱:xsc8307991@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ytgc.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ytgc.edu.cn
乘车路线:招远汽车站转乘201招辛快线(直达)公交车到烟台黄金职业学院站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