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为确保学院2019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一条 学院全称: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2335。
第二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三条 学院地址:
校本部:山东省济宁市金宇路77号 邮编:272007
北校区:山东省济宁市济岱路8号 邮编:272100
第四条 学院基本情况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00年10月,坐落在儒家文化发源地——孔孟之乡、礼仪之邦的山东省济宁市市区,地理位置优越,人文底蕴深厚。学院开设制造、土建、电子信息、生化、财经、旅游、艺术设计、文化教育等16大类41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5000人。学院是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单位,全国文明单位,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入选中央电视台职业院校百强巡礼;为山东省骨干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教育信息化示范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技能人才培养先进单位,全省职业教育科研工作先进单位。
学院现有教职工718人,专任教师597人,教授26人,副教授155人,兼职教师库600余人。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9个,国务院特贴专家1人,全国劳动模范1人,黄炎培杰出教师奖1名,省级教学名师6名,省级突贡专家2名,齐鲁文化英才1名,省级青年技能名师2名,省级首席技师、突贡技师2名,二级教授2名。
学院积极对接区域发展主导产业,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建成了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软件技术、文化创意、医养健康、电子商务等优势专业及专业群,重点建设并培育出中央财政支持专业、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国家发改委立项支持专业、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山东省品牌专业群、山东省高校特色(示范)专业、山东省“3+2”专本贯通培养试点专业等品牌专业建设项目42项。建成项目化优质核心课程205门,专业教学资源库10个,重点培育出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3门,国家级精品课程3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7门,省级精品课程35门。荣获国家和省级教学成果奖17项,其中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2项、一等奖4项。2018年度,学生荣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7项、二等奖项5、三等奖7项。
学院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依托孔孟之乡文化优势,实施“三融三进三课堂”文化育人工程,推进学生综合素质、人文艺术素养全面提升。文化育人教改成果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山东省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山东省政府文化创新奖。荣获全国高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团支部”、全国“十佳”国旗护卫队,获批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建立“学院统筹、系部推动、三级联动、学生参与”的多维联动的就业工作机制,为毕业生举办各类用人单位宣讲会、招聘会,毕业生就业率和用人单位满意度高。积极组织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全面提升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2018年,学生在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一项、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一项、铜奖一项,获“最佳带动就业奖”。
学院坚持以生为本,实施学生资助标准化工程,采取“奖、贷、助、补、减”等措施激励帮扶学生。2018年发放奖助学金、特困补贴等1200余万元,被推选为山东省百佳学生资助工作单位。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院2019年各招生专业层次为专科(高职)。
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以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六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各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学院网站、学院招生简章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遵照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1、普通文理类专业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 ,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进档考生,在录取专业方面按报考我院的第一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分专业招生计划。
2、师范类专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若考生仅报考师范类专业,分数达不到专业录取要求,且专业不服从调剂,按退档处理。
国控教育类专业按省考试院规定录取。
4、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5、春季高考类按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6、缺额计划,按省考试院规定征集。征集志愿分专业计划,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省考试院。
第八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第九条 空中乘务专业招生要求(校企合作,需面试):男生身高4325px—4625px、女生身高4075px—4375px,年龄不超过20周岁,五官端正,身材匀称,面部和手、臂等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明显“X”型“O”型腿、走路无明显内八、外八现象,无精神病、癫痫病,口齿清楚,普通话基础良好。
旅游管理专业高铁服务与管理方向招生要求(高铁乘务班,需面试):年龄16-20周岁,女生身高4050px-4300px、男生身高4300px-4550px,肤色好、气质佳、体型匀称,身体健康,无传染病,面部、颈部、臂部、腿部均无明显疤痕,无明显“X”型“O”型腿、走路无明显内八、外八现象。
酒店管理专业邮轮服务与管理方向招生要求(校企合作,需面试):年龄16-20周岁,女生身高4050px以上、男生身高4300px以上,肤色好、气质佳、体型匀称,身体健康,无传染病,面部、颈部等均无明显疤痕,无明显“X”型“O”型腿、走路无明显内八、外八现象。
第十条 录取结果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办)审核后,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学院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是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学院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六章 其 它
第十四条 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须知》要求,按时到校报到。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
第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学费按山东省普通高校统一收费标准执行。理工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文史类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8600元,校企合作专业按省物价部门批复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学生入学后,由于学生自身原因要求退学的,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学生修业期满,各科成绩合格,学院颁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济宁职业技术学院解释。
第二十一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7)2225775、2285775
咨询 QQ :800065775
监督电话:(0537)2237885
网 址:http://www.jnzyjsxy.cn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金宇路77号
邮 编:272007
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