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要求,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2、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3、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4、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5、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全日制招生工作。
6、学院纪检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
学院是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办公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层次,国标代码为13918,设有六系三院四部:煤炭生产技术与环境安全系、经济与建筑工程系(含西湖云电商学院)、电气工程系、人文科学系、医疗卫生系、电子与信息工程系(含中德诺浩汽车学院)、张杰冰上运动学院、基础教育部、思想政治教研部、现代教育管理技术部、成人教育部。
三、招生专业及相关说明
学院2019年面向黑、吉、辽、蒙等13个省(市、自治区)招生,详见学院网站。高职招生专业(19个)如下:护理、口腔医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老年服务与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模具设计与制造、工业机器人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电子商务、会计、学前教育、运动训练(短道速滑方向)、煤炭深加工与利用、煤矿开采技术。
四、录取原则
1、学院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2、学院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规定,按照学校在生源所在地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志愿,在考生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办公室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电子档案,具体比例视生源情况而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
3、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招收的学生外语语种不限,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五、收费标准
学费:5000元/年。住宿费:8人间600元/年,4人间1200元/年。具体按省发改、财政部门批复文件执行。
六、学历证书
学生成绩合格,颁发全国承认的专科学历证书及就业报到证等相关毕业证书及证件。
七、调整进行修订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承诺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464-8687590(传真) 18904641100 李凌印
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学府街229号。
邮编:154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