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院本部
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88号
3.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为36.0094万平方米(约合539.9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9.1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7.1平方米,生师比17.3:1,建筑面积14.344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165.89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9252.6元,专任教师357人, 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8.7%;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8.1%,图书50.1万册,生均图书66册。 (办学条件数据以2018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根据学院办学定位、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以及现有各专业近三年招生就业状况,以增强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参考市场需求,制定本年度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招生计划分配办法:在调研基础上,召开由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年度招生专业计划调整工作会议,形成初步意见,报院长办公会议审定。
我院招生语种不限。日常外语教学采用英语,暂无其他外语教学种类,非英语考生慎重填报。各专业招生不限男女比例。
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 年限 | 科类 | 学费 (元/年/生) |
1 | 630301 | 财务管理(工程财务) | 三年 | 三年 | 文理兼招 | 4700 |
2 | 630302 | 会计 | 三年 | 三年 | 文理兼招 | 4200 |
3 | 630301 | 财务管理(企业财经管家) | 三年 | 三年 | 文理兼招 | 5000 |
4 | 630303 | 审计 | 三年 | 三年 | 文理兼招 | 4200 |
5 | 630304 | 会计信息管理 | 三年 | 三年 | 文理兼招 | 4700 |
6 | 630102 | 税务 | 三年 | 三年 | 文理兼招 | 4500 |
7 | 630201 | 金融管理 | 三年 | 三年 | 文理兼招 | 4200 |
8 | 630206 | 投资与理财 | 三年 | 三年 | 文理兼招 | 4500 |
9 | 630903 | 物流管理 | 三年 | 三年 | 文理兼招 | 4200 |
10 | 630701 | 市场营销 | 三年 | 三年 | 文理兼招 | 4500 |
11 | 630801 | 电子商务 | 三年 | 三年 | 文理兼招 | 4700 |
12 | 630501 | 国际贸易实务 | 三年 | 三年 | 文理兼招 | 4700 |
13 | 630506 | 报关与国际货运(国际关务管理) | 三年 | 三年 | 文理兼招 | 4900 |
14 | 630601 | 工商企业管理 | 三年 | 三年 | 文理兼招 | 4200 |
15 | 630601 | 工商企业管理(新媒体运营管理) | 三年 | 三年 | 文理兼招 | 5000 |
16 | 640101 | 旅游管理 | 三年 | 三年 | 文理兼招 | 4200 |
17 | 600208 | 交通枢纽运营管理 | 三年 | 三年 | 文理兼招 | 4500 |
18 | 690202 | 人力资源管理 | 三年 | 三年 | 文理兼招 | 4500 |
19 | 690208 | 知识产权管理 | 三年 | 三年 | 文理兼招 | 5000 |
20 | 540104 | 建筑室内设计 | 三年 | 三年 | 文理兼招 | 4700 |
21 | 650109 | 室内艺术设计 | 三年 | 三年 | 艺术文理 | 7000 |
22 | 610210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 三年 | 三年 | 文理兼招 | 4700 |
23 | 650103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三年 | 三年 | 艺术文理 | 7000 |
24 | 650102 |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 三年 | 三年 | 艺术文理 | 7000 |
25 | 650119 | 工艺美术品设计 | 三年 | 三年 | 艺术文理 | 7000 |
26 | 5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三年 | 三年 | 文理兼招 | 4500 |
27 | 610203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三年 | 三年 | 文理兼招 | 4700 |
28 | 560118 | 工业设计 | 三年 | 三年 | 文理兼招 | 4700 |
29 | 570101 | 食品生物技术 | 三年 | 三年 | 文理兼招 | 4500 |
30 | 590103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三年 | 三年 | 文理兼招 | 4700 |
31 | 590202 | 药品生产技术 | 三年 | 三年 | 文理兼招 | 4500 |
32 | 590107 | 食品营养与检测 | 三年 | 三年 | 文理兼招 | 5000 |
33 | 630801 | 电子商务 | 二年 | 二年 | 中职 | 4700 |
34 | 540104 | 建筑室内设计 | 二年 | 二年 | 中职 | 4700 |
35 | 610210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 二年 | 二年 | 中职 | 4700 |
36 | 650103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二年 | 二年 | 中职 | 7000 |
37 | 650119 | 工艺美术品设计 | 二年 | 二年 | 中职 | 7000 |
38 | 560308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二年 | 二年 | 中职 | 4500 |
备注:1.招生专业和专业计划数以省教育厅最后审批公布为准。
2.各专业学费以省物价局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奖助学金及贷款:
(1)奖学金制度
根据省教育厅和学院有关规定,学生在院学习期间,成绩优秀者可获得国家、省政府、学院综合奖学金。国家和辽宁省政府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学院综合奖学金,每生每年一等2000元,二等1000元,三等500元。
学院鼓励学生代表学院参加国家、省级组织举办的大型专业类职业技能比赛、重要文化艺术比赛和其他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名次在前三名的设立单项奖学金。获得国家级荣誉一、二、三等的个人,分别奖励10000元、8000元、5000元。获得国家级荣誉一、二、三等的团体,分别奖励团队15000元、8000元、5000元。获得省级荣誉一、二、三等的个人,分别奖励3000元、1500元、800元。获得省级荣誉一、二、三等的团体,分别奖励4000元、3000元、1500元。具体按《学院学生奖励实施细则》要求实施。
(2)贫困学生奖助学制度:在学院学习期间,成绩优秀的贫困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贫困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2500元。学院为贫困生设立若干勤工俭学岗位。
(3)助学贷款制度:家庭特殊困难的学生,可持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
(4)学费减免政策:按照国家对孤儿学生学费减免相关政策执行。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无
七、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
我院2019年根据各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我校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录取专业。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优先录取。
艺术类专业录取成绩排序方法:在录取艺术类专业的省份,使用该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辽宁省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形成的综合成绩(保留1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艺术(文)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艺术(理)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其他省按照所在省艺术类考生录取文件要求执行。
6.联系电话、网址
电话:024-89872456 89710533
29872225 89871386(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