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2年面向全国招收美术类文科、美术类理科考生。招生计划如下:
二、报考条件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各省(市、自治区)举办的美术类专业统考并合格。
三、录取原则
(一)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摄影专业
1.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和批次,按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计算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式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平行志愿投档成绩计算办法执行;如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无明确(或不唯一)的投档成绩计算办法,以我校在该省(市、自治区)选择备案的为准。
2.在内蒙古自治区,按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计算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政策加分)×60%+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40%。
3.在其他省(市、自治区),按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计算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政策加分)×70%+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2.5×30%。综合分相同条件下,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专业志愿顺序也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分数较高的考生。
(二)动画 (中外合作办学) 专业
按高考文化分数择优录取。高考文化分数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语文、数学、英语三科高考分数之和较高的考生和获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生等称号的考生。
四、学费标准
五、入学报到
新生开学时凭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省美术统考证办理入学手续。上述材料缺一不可,务请妥善保管。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新生入学时还需按照“涉外教育须知”提交相关材料。
新生入学时,我校对新生进行德、智、体和专业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手续的、弄虚作假的,将不准许报到注册,并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地区。
六、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