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西安,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相关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和学校实际,制定长安大学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
戏剧与影视学类,含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2个本科专业,学制4年。按大类招生,入学后按照学生志愿和第一学期成绩进行分流。
戏剧影视文学:采用以剧作实务为课程核心,以剧作竞赛为学生动力,以影视剧本为毕业主体,论文和剧本毕业双轨进行的培养方式。培养掌握戏剧影视文学基础理论,具有较强的影视剧本创作能力及媒体文案写作、文字编辑、艺术批评能力的复合型专业人才。毕业生可根据兴趣向影视剧本创作、媒体文字编辑、宣传策划等方向就业。
广播电视编导:采用以作品创作为课程核心,以创作竞赛为学生动力,以影像作品为毕业主体,论文和作品毕业双轨进行的培养方式。培养掌握广播影视传播基础理论,具有较强的影视策划、制作及包装推广能力的复合型专业人才。毕业生可根据兴趣向影视创作、新闻传播、新媒体运营等方向就业。
二、招生计划
2022年戏剧与影视学类招生计划为55人。分省计划如下:
三、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和考生所在省规定的2022年艺术生报名条件。
2.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级招考部门组织的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统一考试,专业成绩须达到所在批次省统考合格线。
四、录取规则
1.考生须参加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普通文理科一本控制线(合并批次省份按省指导线)。
2.按高考成绩择优录取,同分时依次比较文化课单科成绩、省统考专业成绩。
五、有关说明
1.学校2022年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专业统考成绩。
2.高考文化课同分时比较单科成绩顺序按照《长安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文化课单科成绩比较顺序执行。
3.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4.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年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
5.若学校对专业分流进行改革和调整,以入学后相关分流和管理办法等文件为准。
6.若学校对招生大类、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进行改革和调整,则实际招生大类、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以2022年最终公布的分省招生计划为准。
7.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若有其他规定,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监督机制
1.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有不符合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或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联系方式
1.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sb.chd.edu.cn
2.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中段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
3.联系电话:029-82334104 82334813 82334099(传真)
4.微信公众号:zsb82334099
八、本简章由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编辑:张心怡
审核:杨 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