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和我省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如遇国家和省政策调整,以新政策文件为准执行),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全过程、全方位帮扶。学校以“让更多的学生受益,让学生受更多的益”为服务育人理念,建立起“奖、贷、勤、助、补、减”为主体,“通、访、建”为补充的多方位立体资助体系,在全过程、全方位、多层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有效帮扶的同时,努力让品学兼优的学生获得奖励。
下面,请跟随小编一起了解具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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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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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全国每年奖励6万名本专科生,每生每年8000元,奖励1万名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万元,奖励3.5万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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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科、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6000元,颁发省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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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科、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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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科、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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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
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全日制(本科、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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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大学“宋健奖学金”
为奖励在校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宋健博士在学校60周年校庆之际,捐出其“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成就奖”100万港币奖金,设立济南大学“宋健奖学金”,奖学金金额为每生10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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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大学奖学金
面向全体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依据综合测评成绩确定奖学金等级,每学年以班级为单位评定一次,奖学金分三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标准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1000元、700元、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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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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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科含预科、第二学士学位,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在校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科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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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兵役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
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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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剩余学习年限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减30个基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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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校免学费
对在普通高校就读的山东籍全日制本科生中的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学生免除学费,免除学费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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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减免
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向学校申请学费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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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困难补助
对有特殊需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突遇变故学生设置的临时性、一次性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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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工助学
问
还有没有其他办法使同学通过自身努力获取报酬?
答
勤工助学
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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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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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助
学校利用事业收入资金以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资金,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实施校内资助。
温馨提示
愿全体学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