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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时间:2022-01-06 11:04:04 来源: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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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院学生养成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全面发展的优良学风,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格人才,特制定本奖学金评定办法。

一、名称、等级、金额和比例

1. 名称:

奖学金分一、二、三等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四类。

2. 等级、金额和比例

名称

金额

比例%

一等奖学金

1200

2

二等奖学金

800

4

三等奖学金

500

7

单项奖学金

200

12

 

二、条件

1. 一、二、三等奖学金

1)凡参评奖学金的学生必须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德育考评为优,所有考试成绩不得有重修。

2)参评一等奖学金的学生,智育测评分排名必须列本专业前5%;参评二等奖学金的学生,智育测评分排名必须列本专业前15%;参评三等奖学金的学生,智育测评分排名必须列本专业前20%

2. 单项奖学金

为鼓励学生在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设立专业技能优秀奖、学习进步奖、第二课堂活动优秀奖、精神文明奖、社会工作优秀奖等单项奖,各单项奖获得者需各方面表现较好,所有考试成绩不得有重修。(因特殊情况缓考产生的重修不计在内)

1)专业技能优秀奖

① 一年级专业技能证书获得数量为3张,二年级专业技能证书获得数量为3张(不含一年级证书数量),计算机一级证书、英语三级证书除外,奖励金额为200元。

② 参加吴江区级及以上专业技能竞赛个人获三等奖以上者,奖励金额为200元。

2)学习进步奖

本学年第二学期较第一学期,学习成绩进步名次在本专业排名提高的幅度达30%以上者,奖励金额为200元。

3)第二课堂活动优秀奖

① 在吴江区级及以上文艺比赛(包括:音乐、舞蹈、戏剧、小品、书法、摄影、业余文艺创作、演讲、辩论等)中获个人奖三等奖以上者,奖励金额为200元。

② 在院运动会中破院纪录,在高校运动会中取得奖牌者(需提供相关证明),奖励金额为200元。

4)精神文明奖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突出表现(如在校风建设活动中表现突出;能长年累月坚持学雷锋;能见义勇为、维护校内外治安;在救人救火、同坏人坏事作斗争、抗灾救灾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奖励金额为200元。

5) 社会工作优秀奖

在社会工作中热心为他人服务,工作踏实,办事认真,积极主动,实事求是,勇于创新,以身作则,富有成效,得到多数同学好评。(班级、年级由辅导员审定;系学生会、分团委由系团总支书记审定;院学生会由院团委审定),奖励金额为200元。

以上各类奖学金与学院同期评比的各类奖学金兼评不兼得,实行就高原则。

三、评选办法

1. 一、二、三等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的产生均由学生提出申请,由班级、年级考评小组、辅导员、班主任根据德育考评、智育测评和能力测评成绩,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名推荐,并张榜公布,系部研究审核后,经学生工作处审核后报学院批准。

2. 奖学金的评选时间在新学年开始后,按上述评选程序进行。

3. 班级成立考评小组,由学生代表(含宿舍长代表)、干部代表及党员代表(7-9人)组成。

四、附则

1. 凡评选当年受处分者不得参加奖学金的评选。

2. 如发现奖学金获得者有违反校纪校规、弄虚作假行为或道德品质不良等,取消享受奖学金资格,停止发放或追回奖学金。

3. 本办法中奖学金金额和比例从2014年起执行,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