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跃集团作为中国医疗器械行业的龙头企业,自创立以来矢志于投身生命健康事业,努力打造由家庭医疗、临床医疗、互联网医疗组成的大健康生态圈,积极构建一个全面覆盖医疗器械的专业化服务平台。为勉励学生勤奋学习,励志有为,鱼跃集团董事长吴光明先生在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设立"光明新生奖学金"。
一、评奖范围
我院在籍全日制一年级学生。
二、评奖名额及奖励标准
光明新生奖学金每年评选40名,每人奖励人民币6000元。
三、奖励发放程序
奖学金分两次发放。第一次发放时间为奖学金评定学期,金额为人民币3000元;第二次发放时间为跟踪考核学期,金额为人民币3000元。
四、评奖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努力进取,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个人修养;
3.热爱生活,关心集体,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
4.学习勤奋,成绩优秀,上学期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分在8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学业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在本班级排名前5。
(二)取得如下成绩之一者,可优先评选
1.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者;
2.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或其他科研成果者;
4.主持省级以上(含省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者;
5.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方面受到省级以上(含省级)表彰者。
五、评奖时间及程序
1.光明新生奖学金每年3月进行评定,每年9月进行跟踪考核;
2.新生报到后,由个人提出申请,系科进行跟踪管理,报到后次年3月和9月根据学生上一学期表现,在班级进行评议,班主任或辅导员推荐,填写审批表,同时在系科公示,广泛听取意见,由系科党总支副书记签署意见并加盖系科公章后,报院学生工作处,由院学生工作处汇总后报光明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
六、跟踪考核要求
学院在新生报到后次年9月对上一学期获得光明新生奖学金的学生进行跟踪考核,跟踪考核要求与评奖条件相同。对于符合跟踪考核要求的学生,继续发放当学期奖励,并获得当年度光明新生奖学金最终认定资格;对于不符合跟踪考核要求的学生,则取消当年度光明新生奖学金最终认定资格,不再发放当学期奖励。因不符合跟踪考核要求而产生的剩余名额可由新申请学生补足。
七、奖学金管理
1.光明新生奖学金工作由院学生工作处负责。学生管理科负责建立新生奖学金获得者档案库,各系科负责进行跟踪管理。
2.本办法由院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光明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
二〇二一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