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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鱼跃助学金管理办法

时间:2022-01-06 10:28:09 来源: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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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跃集团关心支持教育事业,为帮助家境贫困、立志成才的优秀学生,使他们安心学习,顺利完成学业,报效祖国,特捐资设立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鱼跃助学金"。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

我院在籍的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本科一年级学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1.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诚实守信;

2.笃志好学,态度端正,勤奋刻苦;

3.热爱生活,关心集体,乐于助人;

4.生活俭朴,自立自强,乐观向上;

5.学生成绩名列前茅,并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活动。

二、资助名额及标准

每年资助名额75名,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人民币。通过跟踪考核的受资助学生,可连续两年获得资助。

三、评审程序

1.学生本人于每年3月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申请理由、个人事迹及家庭经济困难的详细情况;

2.系科初审后,报院学生工作处;

3.学生工作处将各系科上报的学生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汇总审核并进行初评;

4.鱼跃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学生成绩、家庭经济状况及本人综合表现进行评定。

四、跟踪考核

学院每年3月前对在上一学年获得鱼跃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跟踪考核。

1.考核要求

学生应符合评审条件,且上一学年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0%,上一学年单科成绩全部合格。

2.考核程序

学生提交上一学年个人小结、综合测评排名、家庭经济情况说明以及由教务部门出具且加盖公章的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单,并填写《鱼跃助学金受资助学生年度跟踪考核表》,系科审核后,报院学生工作处初评,考核结果最终由鱼跃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

3.助学金的发放对通过跟踪考核的学生继续发放当年度的助学金, 对于不符合跟踪考核要求的学生取消当年度的受资助资格。

4.资金管理

因学生不符合跟踪考核要求、被取消受资助资格而产生的助学金余款统一归置学院鱼跃奖助学金帐户,用于补充该项助学金的资金。

五、鱼跃奖助学金工作由院学生工作处负责。

六、本办法由院学生工作处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