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时间:2021-12-15 10:23:25 来源:贵州健康职业学院
第十二条 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政策外,我校还设立了校级奖学金政策,专门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第十三条 我校已建成中央、省、市、学校、社会“五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全面实施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严格落实“精准资助,应助尽助”,着力为实现贫困生“入学前不用愁、入学时不用愁、入学后不用愁”提供优质的资助服务,更为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坚实的资助保障,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