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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南宁市人民政府举办,自治区、南宁市共建的一所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前身为1984年创建的南宁职业大学。1998年,经教育部批准,南宁职业大学、南宁市广播电视大学、南宁市教育学院、南宁市建设技工学校、南宁市师范学校合并组建为南宁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11月,学校通过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示范建设验收,成为全国首批28所、广西首家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2019年7月,学校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优质高等专科职业学校”。2019年12月,成功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是广西唯一入选的高等职业院校。
近年来,学校入选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单位、中国高新区创新人才培养基地、“一带一路”国家技术技能人才实训中心,荣获“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全国高职院校教学资源50强”“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资源50强”“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创业示范校50强”“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示范校”“全国五四红旗团委”“自治区文明校园”“广西清廉学校建设示范校”等称号,建成3个“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荣获一批自治区高校党建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创新典型案例和示范党建品牌,办学成果丰硕。
学校占地1725亩,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下设13个二级学院,60多个专业,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8294人,成人继续教育学生3000多人。
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日益凸显。学校贯彻落实广西实施强首府战略,紧紧围绕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1+1+4+3+N”目标任务体系,深入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新一代信息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一带一路’数字东盟跨境电商综合运营协同创新中心”3个国家级平台建设。对接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建筑及房地产、现代服务等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点支柱产业及新兴产业群、产业链,布局和调整构建专业体系,以建筑室内设计、软件技术两大国家高水平专业群为龙头,带动智能制造、酒店管理、现代物流、智慧财经、文化传媒、创意设计、国际服务、新能源汽车等8个专业群建设,布局电子与信息、装备制造、土木建筑、财经商贸、教育与体育、文化艺术、交通运输、旅游、新闻传播、轻工纺织等10个专业大类,拥有国家级教学成果奖4项、国家精品专业1个、国家示范重点建设专业6个、国家级精品课程9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7门、国家在线精品课程3门,打造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学校入选全国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实施现代学徒制培养改革专业18个。
教师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学校建成一支以国家教学名师、国家优秀教学团队为领军、专兼结合的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我校拥有教职工1567人(含外聘),其中专任教师1017人。拥有市级以上各类高层次人才430余人次,其中国家教学名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辅导员年度人物、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贡献奖等国家级各类人才20余人次,广西教学名师、广西工匠、广西技术能手等自治区级各类人才50余人次,南宁市特聘专家、南宁市首席技师等市级各类人才360余人次。拥有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教学团队1个、全国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省级教学团队8个、自治区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1个,自治区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南宁市技能大师工作室3个,南宁市人才小高地1个。
实训教学体系支撑一流。学校建有47个校内实训基地、196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设备总值3.55亿元。建立六大自治区“千万工程”专业项目,拥有富士康南宁科技园实训生产线、GE智能平台自动化系统应用实训室、西南地区首个ABB工业机器人创新应用中心等一批世界先进实训中心。运营管理西南地区最大、总投资10亿元的广西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新增现代控制、现代电子信息、现代制造、现代服务与民族工艺、食品工程与生物医药等五大先进实训中心,拓展学校办学空间。拥有集教学、实训、培训、科研、竞赛、科普等功能于一体的国家级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智能建造与5G通信虚拟仿真实训基地”,自治区级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智能跨境物流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和“数字孪生智能制造产学研创虚拟仿真实训基地”。
产教融合发展成效显著。学校与华为、京东物流、中联集团、阿里巴巴、李宁体育等世界知名企业和南宁龙头企业融合发展,建成建装配式建筑产业学院、南宁ICT产业学院、RCEP跨境电商产业学院、宝德人工智能现代产业学院、元宇宙产业学院、李宁时尚产业学院、中国-东盟数字新文创产业学院、中国-东盟智慧物流产业学院、智慧财经产业学院、广西桂华智能制造产业学院、比亚迪产业学院等11个特色产业学院,建成广西人工智能职教集团、广西民族技艺职教集团、广西餐饮职教集团、南宁职教集团等4个职业教育集团。
国际化发展日益彰显。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以建设中国-东盟教育开放合作试验区为契机,主动融入“面向东盟的职业教育开放合作创新高地建设”,与东盟国家10所高校签订了校际合作协议,与区内外256家行优质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依托“中央统战部港澳台青少年文化交流与创新创业基地”,促进职业教育区域交流与合作。
办学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西路169号
学校网址:https://www.nncvt.edu.cn/
邮政编码:530008
招生网址:https://zs.nncvt.edu.cn/
招生电话:0771-3821226 0771-3829164
投诉电话:0771-3821226 0771-3869576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学校品牌: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
二、招生人数
2023年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分单独招生、对口招生、统考招生等形式,计划招收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新生8500人。我校统考招生分省、分专业、分科类招生的专业、人数、学费标准等,请参阅当地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的信息。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收费政策,按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三、部分专业要求
(一)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专业代码:540106H)、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专业代码:530501H)和艺术设计(专业代码:550101H)专业,只录取填报有专业志愿考生,学生注册入学后,除无法抗拒因素外,一律不能申请转专业。
1.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专业代码:540106H):该专业与香港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合作办学,实行联合培养模式进行培养。第一学年在内地学习并安排香港课程,内地学费人民币7000元,香港学费3500港元;第二学年在内地学习并安排香港课程,内地学费人民币7000元,香港学费12000港元;第三学年赴香港学习14周,其余时间在内地学习,内地学费人民币7000元,香港学费14000港元,香港住宿费9000港元(实际收费按当年香港职业训练局学生宿舍收费标准收取)。由学校国际交流处负责解释。
2.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专业代码:530501H):该专业与香港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合作办学,实行联合培养模式进行培养。第一学年在内地学习并安排香港课程,内地学费人民币7500元,香港学费3500港元;第二学年在内地学习并安排香港课程,内地学费人民币7500元,香港学费12000港元;第三学年赴香港学习14周,其余时间在内地学习,内地学费人民币7500元,香港学费14000港元,香港住宿费9000港元(实际收费按当年香港职业训练局学生宿舍收费标准收取)。由学校国际交流处负责解释。
3.艺术设计(专业代码:550101H):该专业与香港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合作办学,实行联合培养模式进行培养。第一学年在内地学习并安排香港课程,内地学费人民币8000元,香港学费3500港元;第二学年在内地学习并安排香港课程,内地学费人民币8000元,香港学费12000港元;第三学年赴香港学习14周,其余时间在内地学习,内地学费人民币8000元,香港学费14000港元,香港住宿费9000港元(实际收费按当年香港职业训练局学生宿舍收费标准收取)。由学校国际交流处负责解释。
(二)由于行业特点,报读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等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
四、录取规则
填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志愿,进档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规则择优录取,具体为:
(一)普通高考提前批考生录取规则
按进档的第一专业,由出档成绩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如出现出档成绩相同,按位次由高到低录取,下同),满额为止;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进档的第二专业,由出档成绩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依次类推。对于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二)普通高考理工类和文史类考生录取规则
按进档的第一专业,由出档成绩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进档的第二专业,由出档成绩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依次类推。对于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报读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桂港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中心举办的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专业代码:540106H)、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专业代码:530501H)和艺术设计(专业代码:550101H)的考生,必须达到该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填报志愿前在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和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由学校国际交流处负责解释)。报读上述专业的学生注册入学后,不能申请转专业。
五、新生入学
获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的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报到注册。超过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5天不报到者,按自动弃学处理,取消入学资格。
六、学生待遇
1.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的单独招生、对口招生、统考招生考生,其开学时间、学制、学历、毕业证书、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待遇全部相同。
2.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学生奖、助、贷、勤、补、免的资助政策体系,从国家层面到学校层面的各类型资助项目全部覆盖到位,确保在校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完成学业。一是获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申请通过“绿色通道”(缓交学费)入学,学校鼓励和支持诚实守信、自立自强的困难学生通过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筹措学费和住宿费,每年可一次性申请不超过12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二是为鼓励学生积极向上、励志感恩,在校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等,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同时,可申请国家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补助金,主要资助脱贫户、监测对象(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对象)、残疾、孤儿、低保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资助措施按照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七、学生就业
学校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华为、比亚迪等企业每年向学生提供高质量就业岗位约2.5万个,连续十多年毕业生就业率达95%以上;学校以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为使命,与地方龙头企业开展深度校企合作,每年近70%的毕业生留桂就业,其中超50%留邕就业;社会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总体满意率及工作称职率超过90%。学校获评“自治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广西就业促进工作先进集体”、“广西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等,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
七、其他
(一)2023年我校招生按本章程规定执行。如教育部、教育厅出台新的政策,则按教育部、教育厅新的规定执行。
(二)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不组织任何考前辅导班。
(三)按教育部的规定,考生信息上报后任何人均不能以任何理由更改。对考生2023年高考报名结束后因个人原因要求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报考科目等信息的,一律不予受理。因更改信息导致考生无法参加考试、无法入学报到、无法注册学籍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本章程由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