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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你问我答
1.我是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可以得到哪些资助?
答:开学前,您可以到当地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开学时,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入学后可以向学校申请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和学校、社会等设立的助学项目。
2. 什么是“绿色通道”?
答:指各高校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暂缓缴纳学费、直接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再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资助的一项制度。
3.大学里有哪些资助政策?
答:在大学阶段,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资助、应征入伍资助、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
4.申请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向学校交哪些材料?
答:每学年在学生资助申请平台提交申请。
5.什么是国家助学金?
答:国家助学金是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助学项目,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平均资助标准是每人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可以分2—3档。
6. 什么是国家励志奖学金?
答: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人每年5000元。
7. 怎样申请、评审、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
答: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完成第一年学业后就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9月30日前,学生要在网上递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学校会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颁布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本校制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报经高校主管部门批准后,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籍档案。
8.什么是国家奖学金?
答:国家奖学金是国家出资设立的最高荣誉奖,奖励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人每年8000元。
9.怎样申请、评审、发放国家奖学金?
答: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完成一年级学业后就可以申请。每学年评选一次。各高校根据有关规定(详见财政部、教育部颁布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本校制定的具体办法评审,于每学年开学初开始评审,报经教育部批准后,高校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10. 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接受高等教育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读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或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目前,全国大部分省份都开展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1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什么优惠吗?
答:①财政贴息。学生在校期间享受财政贴息。②宽限期。毕业后五年为宽限期,只需要偿还利息,第六年起开始还本金和利息。③利率不上浮。利率执行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不上浮。④不计复利。
12.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区);(5)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6)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1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共同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区);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原则上在25~60周岁之间;
(6)已获得开发银行贷款的借款学生原则上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14.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有什么责任和义务?
答:共同借款人同为贷款的连带债务人,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连带义务。
15.怎么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借款人每学年申请一次贷款,签订一次合同,发放一次贷款。
16.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如何发放的?如何交学费?
答:助学贷款是发放到国家开发银行与您签约时由其指定的支付宝账户上的。学费部分不用自己去交纳,支付宝将依照国家开发银行的委托根据合同电子回执所示欠费金额自动从您的支付宝账户中扣划至高校,高校造册发放至你的建设银行卡上。
17.如果借款学生在校期间休学,需要支付贷款利息吗?
答:借款学生在读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应向经办机构提供书面证明,由经办机构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学生本人不需要支付利息。
18.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学生需要自付利息的起始时间?
答:借款学生从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自付利息,当年12月20日为首次还款日。
19.如果自身经济允许,可以提前偿还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吗?
答:可以。每年1月-10月的20日为提前还款日,学生须于当月10日前在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或向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提前还款申请。提前还款需一次性还清一个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债务。提前偿还按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期限计算利息,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
20.如何查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年底12月20日应还本息金额?
答:在当年11月20日之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选择“以身份证方式登录”,密码默认为身份证号上面的8位生日号查询。
2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如果因故中断学业,贷款将如何处理?
答:借款学生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退学、被取消学籍时,借款学生应及时将毕业、结业、肄业、退学、被取消学籍等信息书面通知交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应办理哪些手续?
答: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统一组织贷款毕业生办理毕业确认手续。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通讯和就业信息,同时发起毕业确认申请。
23.如果借款学生发生违约行为,会承担什么后果?
答:借款学生如果没有按照与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银行将对违约还款金额进行罚息。银行还会将违约情况记录在案,以后借款学生的个人消费信贷将会受到很大影响。如果连续拖欠还款,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违约人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如果借款学生严重违约将会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4.什么是勤工助学?
答: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学生通过勤工助学能够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同时培养自立自强精神,增强社会实践能力,缓解经济压力。
25.怎样参加校内勤工助学?
答:可以在学校奥兰系统提出申请,接受培训和安全教育,再由学校统一安排岗位。学校不会安排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健康的劳动。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学校同意,不能聘用在校学生打工。
26.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可从哪些渠道获得劳动报酬?
答:参加校内非营利性单位的勤工助学活动时,报酬由勤工助学管理服务组织从专项资金中支付;参加校内营利性单位活动或有经费专项的勤工助学活动时,由用人单位支付或从项目经费中开支;参加校外勤工助学时,由校外用人单位支付。
27.勤工助学报酬怎样计算?
答:校内固定岗位的勤工助学报酬按月计算,次月发放至学生的建行卡中(遇寒暑假顺延至开学)。
28.勤工助学有时间限制吗?
答:有时间限制,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29. 什么是学费减免?
答:国家对交纳学费有困难的学生,特别是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针对在校时每月收入低于学校所在地区居民的平均最低生活标准的学生免收全部学费;对一般困难的学生可适当减收部分学费。具体减免办法由省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和学校制定。
30.高校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有什么经济资助政策?
答:①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获得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②在校生可以申请获得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退伍复学学费减免。
31.退役士兵教育资助的期限是多长?
答: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