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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招生章程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二、学校代码:13779
三、办学层次:专科
四、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办学地点: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广州路
六、学校概况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58年,校名为“天津专区医学院”,大专建制。1961年6月,学校更名为“河北省沧州专区医学专科学校”,隶属河北省卫生厅领导。1963年,更名为“河北省沧州卫生学校”。2001年,经河北省教育厅批准,学校挂牌“河北医科大学沧州分校”,同时续用“河北省沧州卫生学校”校名。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是一所以医药卫生教育为主的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全国护理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训基地、全国卫生行指委健康管理专业分委会主任委员单位、河北省卫生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河北省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近年来,学校在教育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中被评为优秀院校,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红十字模范校、全国职业院校护理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河北省示范学校、河北省普通高校示范性就业指导中心、河北省成人教育评估优秀单位、河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河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学校占地面积1024亩,建筑面积28万余平方米,实验实训中心15个,实验实训室206个,科研实验中心1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亿元。图书馆面积1.1万平方米,馆藏图书80余万册、电子数据库14个。学校拥有直属附属医院3所,非直属附属医院7所,教学医院39所,实习、就业基地100余个。
学校开设有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口腔医学、口腔医学技术、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眼视光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医学营养、心理咨询、健康管理、预防医学、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质量与安全、药品生产技术21个专科专业。
七、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的招生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对进档的考生,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其所报专业志愿先后顺序,按照考生成绩的高低和身体条件择优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未满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
3、总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4、对加分、降分投档的考生,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的相关政策。
5、护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原则上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6、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相关专业招生要求
1、身体要求:身体限报条件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入校后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2、各专业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3、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九、颁发证书种类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十、收费标准
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住宿费:每生每年800元
十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广州路 邮编:061001
电话:0317-5507819 传真:0317-5508019
学校网址:http://www.czmc.cn E-mail:czyz1958@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