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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商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查询公告
我校2020年广东、江苏、河北、内蒙古、山西、宁夏、山东、新疆等八省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现已公布,考生可登陆西安工商学院招生网(http://zs.bxait.cn/)进行查询。
具体查询方法:
电脑端:
手机端:
1、点击我校招生网顶部“信息查询”(点击本条微信左下角“阅读原文”可直达)。
2、选择艺术类校考成绩查询。
3、输入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即可查询。
西安工商学院
2020年7月15日
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定及录取原则
1、陕西省播音编导类考生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规则为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专业成绩使用统(联)考成绩的省份,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按照专业统(联)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果投档成绩是综合分,则按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底择优录取。 3、专业成绩使用校考成绩的省份相关专业,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专业课成绩合格,按校考专业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底择优录取;在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排名。 4、对于使用我校校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专业,优先录取具有校考合格成绩的考生;在录取计划未完成时,征集志愿时则承认其他本科院校相同专业的校考合格成绩,此时按照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5、考生生源地未组织统考或联考的专业,专业课成绩认可考生参加其他本科院校组织的相同专业的校考合格成绩,专业课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专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将根据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在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排名。 6、在实施过程中,如果有与教育部、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为准。
联系方式:
西安工商学院(原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029-63609561 63609668 63609818
张老师:17209201891(微信同)
薛老师:17209201890(微信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