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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高校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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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政策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理工学院2020奖助政策

(一)综合素质奖

1、凡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重大体育比赛(须与考生录取专业相关)等项目获奖的考生,高中阶段获得由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各学科竞赛和文体比赛奖项(须与考生录取专业相关),或高中阶段获得校级以上(不含校级)“优秀学生(团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考生均可向学院申请,并向我院提交相关获奖材料及原毕业中学证明材料原件,由学院对新生所获奖项进行审核认定。

2、凡经认定属上述重大比赛省(直辖市、自治区)级赛区一等奖的奖励8000元,二等奖的奖励6000元,三等奖奖励4000元;除上述比赛外的其它与考生素质或录取专业相关的国家级奖励或荣誉称号比照奖励。属省级奖励或荣誉称号的,一等奖奖励人民币2000元,二等奖奖励人民币1500元,三等奖奖励人民币1200元;属地市级奖励或荣誉称号的,一等奖奖励人民币1000元,二等奖奖励人民币800元,三等奖奖励人民币600元;属市(县)级或校级以上(不含校级)奖励或荣誉的,一等奖奖励人民币600元,二等奖奖励人民币400元,三等奖奖励人民币200元。荣誉称号不分奖励等级的由学院比照认定相应等级后予以相应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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