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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政法学院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介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熟悉我国新闻、宣传政策法规,具备较为系统的新闻传播理论知识,掌握新闻采访与写作、编辑与排版、策划与评论、摄影与节目制作等业务知识和技能,能在新闻、出版、宣传部门从事编辑、记者、管理等工作的技能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的基本理论,具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社会责任感,热爱新闻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修养。
2、掌握新闻学的基本理论与基础知识,具有扎实的新闻采访、写作、编辑、评论、摄影等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一定的社会调查、社会活动、社交礼仪、公共关系等知识和能力;了解中国和外国新闻工作的历史、现状及发展趋势;重点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术。
3、注重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使学生具有创新精神。
4、能熟练掌握一门外语,有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并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
5、本专业培养的学生应该达到原国家教委规定的“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坚持锻炼身体,不断增强体质,成为具有健康体魄的合格人才。
主要课程:新闻学概论、传播学概论、中外新闻事业史、广播电视概论、新闻伦理与法规、新闻评论、新闻采访、新闻写作、网络传播概论、报纸编辑与排版、电视编辑、营销与策划、广告实务、新闻摄影、新闻美学、口才训练、社会心理学、公共关系和礼仪等。
修业年限:基本学制三年,按照学分制管理,最长修业年限5年。
毕业要求:准予毕业最低学分:121学分。其中:必修课85学分;选修课21学分;各种实践教学环节15学分。
必修课程教学进程表(略)必修课包括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两部分,其中公共必修课30学分,专业必修课55学分。
选修课程教学进程表(略)包括公共选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两部分,限选21学分以上。
实践教学活动安排表(略)学习期间,学生需参加军事训练、劳动、社会调查、课程实习、专业见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方面的实践训练,共计15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