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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体育学院2020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原则及拟录取名单公示
一、分数线划定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下发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有关录取要求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实际划定控制线,我院今年控制线为:
1.运动训练专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260分,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60分。
2.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210分,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60分。
二、录取原则
1.我校采用按项目设置招生计划、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录取。具体各项目招生计划详见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
2.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30分录取;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50分录取。
3.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达到我院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按项目设置招生计划、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录取,先录取一志愿,我校在一志愿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再录取二志愿。
4.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均达到我院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分项目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如综合分相同,体育专项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体育专项成绩也相同者,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政治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如有项目未完成计划,剩余计划将在本专业内,在上线且没被录取的考生中,不分项目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其他
1.公示时间:即日起至8月4日16:30。
2.我院今年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计划已在第一志愿录取完成,不再进行第二志愿录取。
3.拟录取的考生待我校向各省市备案通过后,于8月发放录取通知书。
沈阳体育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0年7月29日
2020年沈阳体育学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拟录取公示名单_2020072915463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