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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学院法学院简介
法学院起始于我校1993年(原韶关大学政治系)设置的法学专业,2001年11月正式成立为独立建制的教学系----法律学系。2003年9月,法学专业由专科升格为本科,2008年在法律学系的基础上组建成立法学院,2016年正式获得教育部批准开始招收社会工作专业学生。目前有法学和社会工作专业两个专业。学院下设基础课、民事法、刑事法、商法经济法和社会工作5个教研室,另有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诊所实验室、社会工作实验室实践教辅机构。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和咨询服务基地以及韶关市立法研究中心均挂靠在法学院。
法学院拥有一支年富力强、梯队齐全、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学院现有在编教职工32人,其中专任教师30人。在职称和学历结构方面,高级职称教师12人(包括教授6人,副教授6人),讲师18人;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24人,博士4人(在读1人)。实践教学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要,在深圳、广州、东莞、韶关等地建立了12个固定的实习基地。
法学院以“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为试点,以培养应用型专业人才为目标,在保证理论课教学质量的同时,特别注重强化学生专业技能的训练,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强化实践教学,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按照“五位一体、三一工程”( 五位一体:专业见习、模拟法庭、计算机模拟审判、法律援助工作站、实务大讲堂;三一工程:一颗公德心、一支硬笔、一张铁嘴)的模式着力培养应用型法律实务人才。
法学院现有在校生人数989人,至今已培养二十届毕业生共3134人。近年来,法学院毕业生就业率都在96%以上,升学继续深造学生占比保持在4%—5%,近年学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通过人数占学生总人数比保持在21%。毕业生按就业地区分布来看,珠三角地区就业人数最多,约占总就业人数的60%以上。
法学院教师在不断提高教学水平的同时,非常注重科研工作,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升本以来,学院教师共发表科研论文40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文章90多篇;参编并出版专著、教材各14部;主持并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项目6项,主持、参与省、部级科研项目24项,获得校级、市厅级科研立项多项。
近几年来,法学院在做好人才培养的同时,紧紧围绕韶关市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法学专业人才荟萃的优势,在地方立法、咨政建言、法制宣传、学术交流、法治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助推法治韶关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