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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程大学关于调整2020年表演专业校考工作的通知
为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2020年3月12日召开的有关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视频会议的精神,切实保证广大考生的利益,确保考试工作公平、公正,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对我校2020年表演专业校考工作安排予以调整,具体方案如下:
一、考试形式
取消原定于2月12日-3月7日哈尔滨、石家庄、兰州、西安等4个考点的表演专业课集中面试考试工作,考试形式改为通过考生提供的视频作品等材料进行考核评价模式。
二、考试安排
(一)网上报名
除河南、山西籍考生,其余省份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2020年4月10日—20日通过西安工程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b.xpu.edu.cn或关注微信公众号西安工程大学招生办(微信号 xpu_zsb)进行报名,并按要求填写“考生量体数据表”,上传泳装照片。
(二)提交视频材料
考生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艺术类招生材料远程提交系统”进行人脸识别实人验证,并按照规定流程完成录制视频,进行实时提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内容
1.形体测试:着分体式泳装完成目测考核;
2.模特表演技巧考核:自备服装走台表演;
3.身体协调性测试:舞蹈、健身操任选一,自备音乐;
4.口试。
三、成绩公示
考试成绩确定后将对外公示,考生可通过西安工程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考生对成绩如有异议,可通过我校招生办公布的联系方式申请成绩复核。
四、录取原则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课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五、违规违纪问题处理
若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反馈不实信息影响他人录取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处理,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加强新生资格复查环节的审查力度,对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对专业水平进行复测,若发现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冒名顶替等违规行为,取消该生学籍注册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六、信息发布及咨询方式
西安工程大学2020年表演专业校考相关信息,学校将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招生办官方微信平台进行发布,请各位考生和家长及时关注。
学校安排专人负责咨询工作,考生及家长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
(一)阳光高考平台在线咨询
(二)招生办官方微信平台
(三)艺术类QQ群:740680059(陕西),186459737(其他省份)
(四)咨询电话:029-82330087
七、其他事项说明
(一)已报名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需重新报名,已缴报名费由我校及相关教育考试院统一退费。
(二)考试过程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监督,纪委监督电话:029-82330578,监督邮箱:jiwei@xpu.edu.cn。
(三)近期学校将发布《西安工程大学2020年表演专业校考报考指南》,明确具体报名考试流程及上传视频材料要求,请考生及时查阅,并按照相关要求完成考试。
(四)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方案即日废止,未尽事宜以西安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