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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公告

西南政法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的安排,2021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一、招生对象

  2021年境内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专升本除外,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二)取得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须在学信网注册)和学士学位证书;

  (三)第一学士学位就读本科专业为招生专业所属专业类(见招生专业及计划表)的除外;

  (四)身心健康,符合专业录取的要求。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

专业类

学科门类

招生计划

学制

就读地点

学生学籍归属学院

日常管理

归属学院

备注

法学

法学

 法学

240

两年

沙坪坝校区

民商法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本校、外校学生均可报考

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类

管理学

30

两年

渝北校区

商学院

商学院

  只限本校学生报考

英语

外国语言文学

文学

30

两年

渝北校区

外语学院

外语学院

  只限本校学生报考且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不低于500分或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不低于450分

 

  注:各专业最终招生数量可根据考生填报情况进行调配。本校考生限报一个专业,但在推荐表中可以选择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5月22日止。

  (二)报名方式

  报名程序:登陆我校报名网站(https://cloud-erxuewei.eol.cn/10652/user/login/login?type=loginout)进行注册并按照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程序,并上传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发放者须提供学校本科教务部门开具的可以按期毕业和获得学位的证明原件);                                           

  2.学信网学历、学籍认证电子报告;

  3.近期免冠1寸照;

  4.本科阶段成绩单(由本科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开具);

  5.本科校级以上获奖证书和可展现学生成长环境、综合素质及学业能力的其他材料;

  6. 未就业承诺书;

  7. 推荐表(只需本校学生提供,由所在学院签字盖章)

  凡提交材料不清晰、缺失或者未按要求填写视为无效材料。

  本次测试不收取报名费及测试费。

  四、资格审核

  我校将在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及具体考试安排将在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考生务必及时查看。

  五、考评

  (一)本校

  对本校毕业生根据在校期间学业成绩、综合测评、德智体美劳综合情况,由所在学院年级进行推荐

  (二)外校

  1.考试时间:6月8日

  2.考察内容:学生的综合能力、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

  3.测试方式:线上远程笔试(行政能力测试、申论合卷)

  六、录取

  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学院推荐的本校考生,根据其在校期间学业成绩、综合表现等择优录取。对外校参加选拔测试的考生,学校按照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选拔。如出现同分,依次比较申论部分得分、行政能力测试部分得分、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

  经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领导小组审核公示无异议,报经重庆市上级部门审批后予以录取,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七、住宿与学习费用

  本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方式。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学生入学时按学年制的学费标准预收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法学和工商管理第二学士学位项目预收学费为每生每年5600元。英语第二学士学位项目预收学费为每生每年6800

  住宿费按实际居住宿舍确定的标准收费。

  八、学生和学籍管理

  (一)法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项目学生在沙坪坝校区就读,学籍和党团组织关系归属学院为民商法学院,日常管理归属继续教育学院。适用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第二学士学位人才培养方案,由学校统一在全校法学教研室安排师资;工商管理第二学士学位项目学生在渝北校区就读,所属学院为商学院,适用西南政法大学工商管理第二学士学位人才培养方案;英语第二学士学位项目学生在渝北校区就读,所属学院为外语学院,适用西南政法大学英语第二学士学位人才培养方案。

  (二)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2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三)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学生按照学校制定的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进行修读,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四)退学的学生,学习未满一学年的,学校发给写实性学习证明,学习满一学年的,学校发给肄业证书;

  (五)修读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期间参照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九、待遇与毕业证书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的规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国家有关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的待遇及相应补贴。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获得西南政法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及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根据国家的毕业生就业政策,按照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原则,学生参加统一的毕业生就业,国家发给就业报到证。

  十、报到与资格复查

  学生入学与注册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西南政法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学生应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假期不得超过14日。未请假或请假逾期14日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学生入校后,学校将对学生进行身体和资格条件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视情况予以不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录取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招生办联系方式

      址:重庆市渝北区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401120

    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023—67258088  监督电话:023—67258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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