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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公告

重庆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2021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和《教育部教学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2号)、《重庆交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重庆市、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及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总要求,将考生和老师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稳妥做好学院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何兆益

副组长:陈坚、胡浩

成员:李建东、刘增福、刘唐志、何义团、蒋军

秘书:张立媛

(二)纪检监督领导小组

组  长:李淑庆

成  员:张立媛

(三)复试小组

学院成立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复试工作。

复试小组组长由相关学科带头人或者骨干教授担任,复试小组不少于 5 人,配秘书1人。复试小组成员随机分配进组。其主要职责:   

1.负责本学科复试考核的实施;组织开展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

2.明确复试专家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在复试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3.专家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并签字存档,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任何人不得改动,并集中统一管理。

三、复试

(一)复试通知

参加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的考生,复试分数要求按照下述条件执行:

交通运输工程(082300)学术型硕士:

总分不低于国家线;

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37分;

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56分。

交通运输(086100)专业型硕士(按照1:1.2划线):

总分不低于 316分;

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37分;

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56分。

单科和总分均上以上公布分数线的,表示有资格参加学院一志愿复试,不另行公示复试名单。  

(二)复试通知工作群

交通运输工程(082300)学硕复试群:632693415

交通运输(086100)专硕复试群:673669185

请进入交通运输学院2021年复试名单的同学加入相应的工作群,加入申请时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进入群后,请把自己的群名片改为自己的名字。

 

(三+)复试方式及时间

按照要求,我院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采用学信网招生复试远程面试系统作为复试系统,学信网招生复试远程面试系统考生登录地址为    重庆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2021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https://bm.chsi.com.cn/ycms/stu/。进入该网址后,按照提示和自己的需求,下载台式机、笔记本电脑、安卓手机、苹果手机所需的不同客户端。请考生及早登录系统并测试、了解使用流程、准备面试设备等,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附件《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操作手册》。  

复试分为两次进行:

1、3月27日,交通运输工程(082300)学术型硕士线上复试。

2、3月28日,交通运输(086100)专业型硕士线上复试。

(五)复试资格审查

请考生于3月25日前将下列材料打包发送到邮箱251174161@qq.com,压缩包命名方式:报考专业+姓名+身份证号;邮件命名方式:报考专业+姓名+身份证号。

同时,在学信网招生复试远程面试系统中,提前上传下列材料(具体上传时间在复试工作群中通知)。

学院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网络线上审查。考生须按照要求通过指定方式上传下列材料的扫描件(pdf格式)或照片(jpg格式):   1.准考证;(命名方式:准考证+姓名)

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命名方式:身份证+姓名)

3.往届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获得学位者还应提交学位证书);(命名方式:毕业证/学位证+姓名)

4.应届考生须提供学生证及大学期间成绩单;(命名方式:学生证/成绩单+姓名)

5.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其它证明材料(如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命名方式:材料名称+姓名)。

6.复试费用150元(同等学力加试的考生不需另缴纳加试费)(通过复试系统缴纳)

复试前学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加强对考生身份的鉴别。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复试内容

复试通过学信网招生复试远程面试系统进行。复试专家随机分组,复试考生按照所报方向不同,随机分配到相关的复试小组中。分组情况及开始时间会在面试开始前在系统中通过群发信息通知。

1.专业测试(100分)。考试内容在公布的复试大纲范围内,试题形式和考试时间按照线上复试方式有所调整,以开放性、综合性试题为主。专业测试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100分,其中含英语面试20分) 。主要考查考生思政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外语听说能力等。综合面试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同等学力加试只评定为“合格”或“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将在面试结束后另行通知进行。

(六)网络远程复试要求

1.网络远程复试采用二机位(电脑作为面试使用,手机作为环境检测使用)。

2.设备配置基础要求:电脑1台和智能手机1部。建议考生使用笔记本电脑进行面试,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是普通电脑,需要另外配备摄像头,麦克风、音箱,可正常视频通话功能。手机需具有高质量视频通话功能,操作系统版本不能太低。电脑和手机有充足电量能够完成复试工作。检查网络是否畅通,建议考生电脑通过连接有线网络参与面试,尽量不要使用很多人共享的无线网络,以防面试过程中断网。需要提前下载安装chrome浏览器最新版。下载地址:https://www.google.cn/intl/zh-CN/chrome/。提前将无关电脑程序全部关闭,特别是微信、QQ等易弹出窗口的软件。

3.复试环境要求:考生需要在封闭安静的房间独立进行远程面试,周围环境不得对复试产生干扰。需保证房间内网络信号质量满足视频通话需求。复试过程中,复试房间内除本考生不能有其他任何人员。复试时检查面试环境光线,不能过于昏暗,也不要逆光,可提前通过摄像头,检查环境亮度是否合适。

4.设备摆放要求:登录网络远程复试系统的电脑作为远程面试主设备,需要正向面对考生,复试全程开启,摄像头正对考生。复试过程中,要求视频中考生界面底端始终不得高于腹部,双手须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手机作为二机位,摄像头需摆放在考生侧后方(与考生后背面成45°角),能够全程拍摄考生本人和电脑屏幕,复试全程开启。

5.个人仪表要求:要求考生复试时不能过度修饰仪容,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头饰、口罩等,头发不得遮挡面部,必须保证视频中面部图像清晰。

6.复试过程中,连接登录复试系统的设备不允许同时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复试房间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7.考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参加网络面试设备及平台测试,确保设备功能、复试环境等满足学校要求。

8.我校远程网络复试平台考生端默认采用考生报名登记的移动电话短信验证码登录,如考生电话跟报名时登记不一致,请及时致电:023-62782950 ,联系张老师或刘老师修改电话号码。

9.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级考试,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或者学院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录取

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录取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要求,按照《重庆交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进行。

五、体检

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要求,请拟录取考生在符合高考体检资质(二甲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考生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七、监督与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领导责任,各复试录取小组对复试录取的结果负直接责任。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监督。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录取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面试小组进行复议。

投诉和申诉联系电话:

学院纪检监督电话:  023-62782950;

学校纪检监察室电话: 023-62652747;

学校研招办电话:    023-62650942。

八、其他

(一)因条件限制不具备网络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或其它不可抗力致考生无法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经考生申请,学院及学校核实后协商解决。有需要的考生须于3月25日前将申请书和生源地街道(乡镇)级民政部门开具的证明的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jyyzb@cqjtu.edu.cn。逾期未收到申请将视为具备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条件。

(二)凡可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考生提交申请,并将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jyyzb@cqjtu.edu.cn。学校将严格根据教育部要求,严格对相关人员材料的审核。

(三)依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如网络远程复试中出现突发状况,学院和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四)考生本人须签写《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  

(五)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对于替考、组织作弊、泄露考题等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入刑条件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考生报考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追究法律责任。

(七)复试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八)未尽事宜会在复试通知工作群中通知。本细则解释权归交通运输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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