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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2021年奖助政策
1.国家层面: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成绩优异者还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2.社会层面:社会团体、企业、校友以及各行业的爱心人士,在我校设立了为数不少的社会奖(助)学金。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可根据条件在入学后申请宝钢教育奖、黄奕聪奖学金、丰田助学金、新长城自强助学金等。其中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面向全校评选12名学生,每人获20000元奖学金,另评选12名学生每人获10000元助学金;农科类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有机会获得何康农业教育科研基金奖学金,获奖者一次性奖励10000元;水利水电专业的学生有机会获得张光斗科技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年获奖者除了获得8000元奖励外,还有机会到清华大学参观学习。
3.学校层面:学校出资设立了“广西大学校长奖学金”及系列优秀学生奖等。
2006年9月,我校率先在全区高校中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归口管理全校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主要的资助内容有:
1.新生入学 "绿色通道"
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的有关文件精神,为帮助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我校自2003年起,研究制定了经济困难新生入学 "绿色通道"资助方案,采取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奖助学金、特困补助等形式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07年秋季学期,我校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经济困难学生达1203人。
2.奖助学金
国家及地方政府在我校设立的 奖(助)学金包括:由国家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由中宣部设立的"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助学金;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的"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和由广州市人民政府设立的 "广州助学金"等。2007年我校获国家及地方政府奖(助)学金的学生达7500多人次。
此外,还有企业、慈善机构、个人等捐资在我校设立的各类社会奖(助)学金近三十项,其中包括明天女大学生奖学金、马君武校长及夫人马周素芬奖学金、马保之奖学金、马蓝乾碧女士奖学金、丰田助学金、松下育英奖学金、嘉里粮油优秀大学生奖学金、华鼎奖助学金、华劲奖助学金、瀚林华府助学金、李宁助学金、纪念黄成达博士助学金、何康助学金等。2007年我校获社会类奖(助)学金的学生达8000多人次。
3.国家助学贷款
自2002年起,我校与商业银行合作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每年经办银行将根据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人数,按一定比例为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2007年,我校共有1300多名在校学生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
4.勤工助学
我校通过在校内设置各种固定或临时的勤工助学岗位,安排贫困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每月可领取到200-250元左右的劳动报酬。2007年我校共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了1300多个勤工助学岗位。此外还增设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勤工助学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