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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工商学院以终止办学方式实现转设
教发函〔2021〕16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河北大学工商学院转设工作的函》(冀政函〔2019〕94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同意河北大学工商学院在河北省人民政府支持下,按照《关于加快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自2020年起停止招生,以终止办学、逐步回归举办高校的方式实现转设。
二、请你省指导河北大学与省内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做好河北大学工商学院转设工作,保障学校转设过程中日常教学有序进行,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待现有在校生全部毕业后,督促指导学校依法依规履行撤销建制程序。
教育部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