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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农业大学2020年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招生简章
河北农业大学创建于1902年,是我国最早实施高等农业教育的院校之一,河北省建立最早的高等院校。河北农业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分别共建的省属重点骨干大学,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全国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院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首批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的高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的安排,我校2020年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生,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招生专业和计划
我校2020年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的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会计学两个专业,学制两年。每个专业计划招生60人。
二、招生对象
(一)我校2020年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对象是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河北农业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同时须在本科阶段在校表现良好并已取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二)报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考生本科期间所获学位的专业不能是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且所获学位为经济学、管理学、理学、工学、农学学士学位;报名会计学专业的考生本科期间所获学位的专业不能是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
(三)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相关专业对于考生身体健康条件的要求。(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限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限报会计学专业。)
三、报名与录取
学校以严格资格审查的免试方式招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会计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由学生毕业前所在学院组织统一报名,学生填写报名表,限填报 1 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不进行调剂。学院负责学生报名资格审核。
各学院于7月22日前将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报名表及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统一交至学校教务处招生管理科,其他材料由学院留存。教务处按照报名学生原专业的专业排名百分比位次择优推荐,专业排名百分比位次相同时按平均学分绩排序,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拟定录取名单,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入学管理
(一)我校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录取新生报到时间与2020年普通本科录取新生报到时间相同,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已录取学生持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在开学前三天内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档案关系转至学校。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授予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学习时间等内容,学士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三)学生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发放结业证书。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对退学学生,学校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四)学校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学费根据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规定进行预收,执行河北农业大学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相同专业学费标准。住宿费按住宿条件分为每人500元/年或800元/年,学校统一安排住宿(住宿费先按800元/年预交,待学校安排住宿后多交部分统一予以退还)。
(五)入学后学校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入学条件或冒名顶替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312-7521540
E-mail:zhaoban@heba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hebau.edu.cn/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灵雨寺街289号,
河北农业大学教务处招生管理科
邮编:07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