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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五年制临床药学专业介绍
【培养目标】
以“懂医精药,融通培养”为原则,培养具有高尚的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科学素养和创新精神,具备扎实的临床药学、药物评价、药学信息与咨询服务、临床药物治疗方案的设计与实践的基础知识及技能,能够从事临床合理用药、药学服务和科学研究的拔尖临床药学人才。
【培养要求】
1. 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要求
(1)学生应达到国家思想政治、理论、教育以及职业素质。能够应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基本观点认识、分析问题;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崇高的社会责任感。
(2)珍视生命,关爱患者,具有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较强的创新意识,人际交流的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以及终身学习和自主学习的能力。
2. 知识要求
(1)掌握与临床药学相关的化学、生物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等基础知识。
(2)掌握与临床合理用药相关的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理学等学科的基本知识和理论。
(3)熟悉疾病的发生机制、诊断标准与临床处置方法的基本知识和理论。
(4)掌握药物在人体正常状态及疾病状态下的药物动力学、药效学规律和药物的作用机制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理论。
(5)掌握临床药物安全性评价的基本知识和理论。
(6)掌握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实现合理用药和提供药物咨询服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能力。
(7)掌握药物经济学的基本知识和理论及药事管理的相关法规、政策。
3. 技能要求
(1)具备全面、系统、正确地收集患者信息以及规范书写药历的基本技能。
(2)具备运用循证药学的理论收集和评价药物情报,提供药物信息服务的基本技能。
(3)具备审核处方(用药医嘱)、调配处方,进行用药指导的能力。
(4)具备合理用药所需要的药物咨询、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治疗药物监测和个体化给药方案设计等临床药学服务的能力。
(5)具备开展药品(质量)管理和药物利用评价的能力。
(6)具备与患者及其家属,医务人员进行有效沟通交流的能力。
(7)具备对患者和公众进行药品基本知识宣传、合理用药指导及健康教育的能力。
(8)具备检索和阅读中外文文献的能力。
(9)具备理论联系实际与创新拓展的能力。
【学位授予】 理学学士学位
【主干学科】 药学、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生物学
【主要课程】(共20门)
高等数学、基础化学、医用物理学、人体结构学、有机化学、生理学、生物化学、病原微生物学、医学免疫学、诊断学、药理学、药物化学、药物毒理学、药剂学、内科学、临床药物代谢动力学、临床药理学、医院药事管理、药物分析、临床药物治疗学。
【主要教学与实践环节】
学年教学:
第一学年:公共基础课通识教育学习;
第二、三学年:药学、生物学与基础医学相关课程学习;
第四学年:临床医学与临床药学相关课程理论与见习学习;
第五学年:医院临床药学实习一年。
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贯穿于学生学习期间的各个环节,每个环节的实践内容均有明确的目标和考核要求。具体如下:
序号 | 实践环节 | 内容 | 学分 | 实施途径 建议安排的时间或学期 | 备注 (课内课外) |
1 | 军训 (第一学年) | 教育部统一要求 | 学校统一安排 | 课外 | |
2 | “素质拓展”课程 (第一至第三学年) | 教育部统一要求 | 6 | 学校团委统一安排 | 课外 |
3 | 外语和计算机技能训练(第一至第四学年) | 英语、计算机 | 按课程教学大纲实施 | 课内、外相结合 | |
4 | 社会实践 (第一至第四学年) | 社会调查报告、学习经验交流、学术报告会、演讲会等 | 3 | 寒暑假到各级医疗机构或药品研发、生产企业参加系列医学人文实践活动,并参加团委布置的其他社会实践活动 | 课外 |
5 | 文化活动 (第一至第四学年) | 竞赛、比赛(含各类学科竞赛、文化、文艺、体育比赛等) | 学生自主在各个学期参加各类校园活动 | 课外 | |
6 | 实验技能 (第一至第四学年) | 相关课程实验教学 | 按各课程教学大纲实施 | 课内 | |
7 | 临床见习实习 (第四至第五学年) | 临床医学、临床药学 | 第四学年临床见习,第五学年实习 | 课内 |
【毕业去向】
45%左右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其他在省市级医院从事药学服务工作或者医药企业从事临床监察员等工作。
【咨询电话】
025-86868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