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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高校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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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公告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报考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选考科目要求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试行)》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并报教育部及相关省份教育考试主管机构同意,我校对在 2021年和2022年 进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考生提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报考我校相关专业的,均须执行学校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为让广大考生深入了解,提前做好选科准备,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 北京、上海、浙江、天津、山东、海南等6省、直辖市,高考采取“3+3”模式,即“语文、数学、外语”为必考科目,剩余3门为选考科目。


(1)报考公安学类7个专业(包括侦查学、公安情报学、禁毒学、经济犯罪侦查、治安学、警犬技术、涉外警务)3门选考科目中考生必须选考“政治”方可报考;

(2)报考公安技术类3个专业(包括刑事科学技术、公安视听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3门选考科目中有“物理、化学、生物”中的1门即可报考。


2. 重庆、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等8省、直辖市,高考采取“3+1+2”模式,即“3”为“语文、数学、外语”必考科目;“1”为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2”为再选2门选考科目。


(1)报考公安学类7个专业(包括侦查学、公安情报学、禁毒学、经济犯罪侦查、治安学、警犬技术、涉外警务),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中必选“政治”;

(2)报考公安技术类3个专业(包括刑事科学技术、公安视听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在“政治、化学、生物、地理”4门中任选2门即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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