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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业大学-高校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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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公告

辽宁工业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辽宁工业大学始建于1951年,坐落于依山傍海、交通发达的辽宁西部中心城市--锦州。校园占地面积1000余亩,建筑面积63万余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近14000人,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经、管、文、法、艺术协调发展的省属全日制多科性大学。2013年学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获批辽宁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型转变示范高校,2019年入选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

学校现有18个教学院、部、中心,1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2个专业学位授权领域,56个本科专业。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兼有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继续教育的多层次办学格局。

学校办学条件优越,设施完备。各类功能教室6.9万平方米,用于教学的计算机6900多台;拥有4个实训中心和60多个基础实验室、专业实验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为31728多万元。图书信息楼建筑面积48000平方米,功能完善,环境优雅,馆藏文献资料120多万册;校园建有先进的网络信息平台,为学生了解信息、自主学习和日常生活创造了便利条件。

校园典雅幽静、整洁规范、安全有序,是锦州市政府命名的“花园式单位”,辽宁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绿化先进单位”,省教育厅命名的“平安校园”“依法治校示范校”“安全文明校园”,国家体育总局授予的“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命名的“文明单位标兵”,首批辽宁省文明校园、辽宁省争创全国文明校园先进单位。

二、招生计划与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年)

2020年招生人数

学费(元/年/生)

01

金融学

2

46

4200

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2

46

4200

03

英语

2

46

4800

04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2

45

4800

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

45

4800

06

软件工程

2

45

4800

07

物联网工程

2

45

4800

08

工商管理

2

46

4200

09

工程造价

2

45

4200

(注:英语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三、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二)获得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须在学信网注册;

(三)报考专业须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四)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四、报名方式

(一)下载填写申请表

报考我校第二学士学位的申请者可登录辽宁工业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s://zjc.lnut.edu.cn/index/zsw/index.htm),下载《辽宁工业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登记表》并填写相关内容。

(二)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者将填写后的登记表、本科毕业证、本科学位证、本科期间在校成绩单、身份证以及考生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须为蓝色或白色背景,295×413像素,大小控制在50KB以下,以身份证号码命名,jpg格式,电子版照片要与登记表照片一致)等电子版材料打包压缩为“rar”文件,文件以“第二学士学位申请材料+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邮件主题以“辽宁工业大学第二学士学位+姓名”命名,于8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lngydxzs@163.com。

五、资格审核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的有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对于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将通过电子邮件回函,未收到回函请电话咨询。 

六、考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以选择两个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报考,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相关考核测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方式:面试考核

(二)考核内容:面试由考生申请报考的专业所在学院组织进行,主要考查考生对所报考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

(三)考核时间:具体考核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录取与入学

(一)录取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考核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校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结果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将于辽宁工业大学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入学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核验:

1.《录取通知书》原件。

2. 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3. 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八、学生管理与毕业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管理。

(二)凡在学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根据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三)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退学的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四)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九、保障与监督

(一)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三)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过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十、附则

(一)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三)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士英街169号

邮政编码:121001

联系电话:0416-4198703  13614965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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