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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医药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天津中医药大学是我国最早建立的中医药高等院校之一,是天津市人民政府、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方共建高校。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中药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中药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入选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学校是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是国家卓越型、拔尖型中医药人才培养基地,药理学与毒理学、临床医学进入ESI前1%。学校拥有组分中药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中医针灸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名誉校长张伯礼院士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被党中央授予“人民英雄”国家荣誉称号。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的安排,我校2021年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一、招生专业和计划
招生专业为中医学、中药学、针灸推拿学、药学,学制均为两年。
招生计划为中医学20人,中药学20人,针灸推拿学20人,药学20人。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心健康,符合所报专业规定的体检标准要求;
3.每个考生只能选择1个专业报考,专业志愿不进行调剂。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以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为准。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要求
序号 | 专业名称 | 接受报名专业 | 其他要求 |
1 | 中医学 | 中西医结合类、临床医学类 | 无 |
2 | 针灸推拿学 | ||
3 | 中药学 | 中药学类、药学类、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医学实验技术、制药工程等 | 需修读过本专业相关基础课程,包括: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微生物与免疫学,并提供经学校确认的第一学位所学全部课程清单。 |
4 | 药学 |
4. 招生范围:
(1)中医学、针灸推拿学:
①天津市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②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天津籍生源应届毕业生(提供下列证明材料扫描件之一:高中毕业证书、户口本、高考准考证)。
(2)中药学、药学:
天津中医药大学2021年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程序
请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通过本科招生网站下载考生信息表(见附件),按要求进行填报。
2021年5月23日23:59时前,通过邮箱tzyexw@tjutcm.edu.cn报名,将全部证明材料压缩打包,压缩文件命名方式“所报专业+姓名+电话”,与考生信息表分别以附件形式上传,邮件命名方式:“毕业院校+所报专业+姓名+电话”。
证明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本人学信网学籍信息证明截图,样表如下:
3.本人本科阶段修读课程成绩清单并加盖所在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
4.近半年内由具有体检资格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具体项目详见附件);
5.除以上材料外,其他可用于证明考生能力素质的证明材料(最多5项)。
以上材料无需邮寄纸质材料,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报名邮箱内凡涉及到需上传证明材料电子版的,请尽量使用扫描方式;若使用拍照方式,请务必保证上传的照片内容清晰可读。
四、录取程序
1.初审:我校将根据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2021年5月28日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http://zsjy.tjutcm.edu.cn/zsxx.htm)以及本科招生微信公众号“天津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公布初审结果。未通过初审的考生,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2.复试:复试采用远程视频面试形式,有关复试具体安排详见我校后续发布的复试通知。
3.录取:我校将依据考生复试情况,经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生录取资格名单并对外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入学
1.新生须持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及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到校报到,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学校在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若发现学生个人信息与申请材料不符(包含个人基本信息、既往病史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经查实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收费标准
学校按照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和学生所学专业学制年限收取学费,学生于每学年报到注册时交纳。学生采取走读形式,不统一安排住宿。
学费收费标准:
中医学:5800元/年;
针灸推拿学:5800元/年;
中药学:5800元/年;
药学:5800元/年。
七、培养与管理
1.我校招收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2.在校学习期间档案关系转至学校,学生管理按照我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进行,不参加学校组织的转专业工作与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工作。
3.第二学士学位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不安排专业实习。
4.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 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对于在学期间参军入伍和休学创业的学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5.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凡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校为其办理就业手续。
八、监督机制
1.在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教务处负责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
2.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接受社会举报投诉,监督电话:59596101。
3.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第二学士学位报考和录取资格。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2-59596333 022-59596140
本科招生网:http://zsjy.tjutcm.edu.cn/zsxx.htm
微信公众号:天津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
请有意报考的考生认真阅读本招生简章,简章内容以我校本科招生网、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属天津中医药大学。
十、体检报告需包含项目:
1.眼科:包括视力、色觉、眼病;
2.内科:包括血压、发育情况、心脏及血管、呼吸系统、神经系统、腹部脏器等;
3.外科:包括身高、体重、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肢、关节等;
4.耳鼻喉科:包括听力、嗅觉、耳鼻咽喉等;
5.口腔科:包括唇腭、口吃等;
6.胸部透视;
7.肝功能检查(不包括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8.既往病史。